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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

湘潭市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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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4-2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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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12年湘潭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为指针,在省律协的指导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提升律师综合素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团结和引领全市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化两型”和“法治湘潭”建设。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五次全市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组织引导律师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1、按照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依托相关政策,推进我市律师行业经费、税收征管、社会保障、人才培养与选用等相关政策的落实,争取财政对律师工作扶持,着力解决律协办事机构经费保障等问题。

  2、扎实服务法治湘潭建设。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法治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要求。组织开展法治湘潭实践的课题研究,为法治湘潭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疏通律师参政议政渠道,利用2012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契机,推动从律师行业中产生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领导机构法律顾问,确保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3、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组织指导律师为政府处理重大突发和群体性等复杂矛盾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抓好律师参与市直政法部门联合涉法信访接待,抓好律师为农民工、困难户等特殊群体维权服务,积极组织参与“六五”普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引导律师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中小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二、健全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推进行业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4、认真做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市律协第四届理事会于2011年12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章程》规定,上半年,市律协将举行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律协理事会。届时,将成立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保障换届圆满成功。

  5、加强专门、专业委员会组织建设。调整、增设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规范机构组成、工作开展以及退出机制,重点吸引优秀青年律师,从组织上确保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从业务上挖掘各专业委员会的潜力,发挥研讨和拓展作用。

  6、加强律协秘书处建设。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和办公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会费收支管理与使用,建好律师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市直会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档案管理。做好企业工商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查询服务。组织律协工作人员参加省律协培训班,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

  7、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建立常态化的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法律赋予的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召开公检法及其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对律师、律师行业管理意见,推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8、加大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扶持力度,落实好《关于加强青年律师培养与扶持的意见》,《湖南律师业2012-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9、将法律援助管理律师纳入律协会员管理,明确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律协会员的权利义务、执业年度考核、业务培训、参与行业管理等事项。

  三、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引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0、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1、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和继续做好创先争优活动,以党建促所建、促业务建设、促律师自我发展。年内,调整充实任命市律协党委。

  12、强化律师事务所基础建设和管理。落实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防范、质量控制、收益分配、重大事项报告等为重点内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总结推广优秀律师事务所经验,推进专业化、团队化与品牌化建设。

  13、强化年度考核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办法》,严格专、兼职律师执业条件,对全市律师开展年度考核和检查。

  14、加强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规范行业惩戒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增强律师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按照《湖南省律师协会惩戒程序规定》的要求,做好违规违纪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听证、处分、复查等工作,发挥行业惩戒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行业交流,提高专业素养和拓展律师业务

  15、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考核和培训。认真执行《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对实习人员进行品行审核和组织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督促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实习管理职责。认真做好集中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16、继续加强和改进执业律师培训。在坚持基础培训(网络培训)、高端培训(面授)的基础上,市律协将举办青年律师业务技能与综合素养培训班、内勤和行政主管人员培训班,组织全市律师积极参加省律协举办的各项培训。

  17、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向省律协上报我市“优秀案例”参评,推动律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18、组织开展城区律师事务所间的交流,共享行业相关资源。年内拟组织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律师行业管理人员赴省外考察学习。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律师队伍社会形象

  19、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宣传律师事务所、律师优秀典型和成功案例,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地位和影响。

  20、做好全省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推荐工作。

  21、加强行业信息报送与发布。建立市律协、律师事务所信息员制度,明确信息报送范围,增强信息报送针对性,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大信息报送力度。

  22、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在做好捐资助学、扶贫救困等常规社会公益活动的同时,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地方民主法制建设领域的公益性法律服务。

湘潭市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

【概要描述】  2012年湘潭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为指针,在省律协的指导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提升律师综合素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团结和引领全市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化两型”和“法治湘潭”建设。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五次全市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组织引导律师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1、按照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依托相关政策,推进我市律师行业经费、税收征管、社会保障、人才培养与选用等相关政策的落实,争取财政对律师工作扶持,着力解决律协办事机构经费保障等问题。

  2、扎实服务法治湘潭建设。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法治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要求。组织开展法治湘潭实践的课题研究,为法治湘潭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疏通律师参政议政渠道,利用2012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契机,推动从律师行业中产生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领导机构法律顾问,确保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3、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组织指导律师为政府处理重大突发和群体性等复杂矛盾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抓好律师参与市直政法部门联合涉法信访接待,抓好律师为农民工、困难户等特殊群体维权服务,积极组织参与“六五”普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引导律师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中小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二、健全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推进行业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4、认真做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市律协第四届理事会于2011年12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章程》规定,上半年,市律协将举行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律协理事会。届时,将成立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保障换届圆满成功。

  5、加强专门、专业委员会组织建设。调整、增设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规范机构组成、工作开展以及退出机制,重点吸引优秀青年律师,从组织上确保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从业务上挖掘各专业委员会的潜力,发挥研讨和拓展作用。

  6、加强律协秘书处建设。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和办公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会费收支管理与使用,建好律师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市直会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档案管理。做好企业工商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查询服务。组织律协工作人员参加省律协培训班,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

  7、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建立常态化的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法律赋予的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召开公检法及其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对律师、律师行业管理意见,推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8、加大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扶持力度,落实好《关于加强青年律师培养与扶持的意见》,《湖南律师业2012-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9、将法律援助管理律师纳入律协会员管理,明确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律协会员的权利义务、执业年度考核、业务培训、参与行业管理等事项。

  三、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引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0、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1、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和继续做好创先争优活动,以党建促所建、促业务建设、促律师自我发展。年内,调整充实任命市律协党委。

  12、强化律师事务所基础建设和管理。落实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防范、质量控制、收益分配、重大事项报告等为重点内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总结推广优秀律师事务所经验,推进专业化、团队化与品牌化建设。

  13、强化年度考核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办法》,严格专、兼职律师执业条件,对全市律师开展年度考核和检查。

  14、加强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规范行业惩戒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增强律师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按照《湖南省律师协会惩戒程序规定》的要求,做好违规违纪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听证、处分、复查等工作,发挥行业惩戒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行业交流,提高专业素养和拓展律师业务

  15、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考核和培训。认真执行《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对实习人员进行品行审核和组织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督促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实习管理职责。认真做好集中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16、继续加强和改进执业律师培训。在坚持基础培训(网络培训)、高端培训(面授)的基础上,市律协将举办青年律师业务技能与综合素养培训班、内勤和行政主管人员培训班,组织全市律师积极参加省律协举办的各项培训。

  17、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向省律协上报我市“优秀案例”参评,推动律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18、组织开展城区律师事务所间的交流,共享行业相关资源。年内拟组织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律师行业管理人员赴省外考察学习。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律师队伍社会形象

  19、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宣传律师事务所、律师优秀典型和成功案例,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地位和影响。

  20、做好全省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推荐工作。

  21、加强行业信息报送与发布。建立市律协、律师事务所信息员制度,明确信息报送范围,增强信息报送针对性,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大信息报送力度。

  22、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在做好捐资助学、扶贫救困等常规社会公益活动的同时,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地方民主法制建设领域的公益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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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湘潭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为指针,在省律协的指导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提升律师综合素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团结和引领全市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化两型”和“法治湘潭”建设。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五次全市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组织引导律师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1、按照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依托相关政策,推进我市律师行业经费、税收征管、社会保障、人才培养与选用等相关政策的落实,争取财政对律师工作扶持,着力解决律协办事机构经费保障等问题。

  2、扎实服务法治湘潭建设。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法治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要求。组织开展法治湘潭实践的课题研究,为法治湘潭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疏通律师参政议政渠道,利用2012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契机,推动从律师行业中产生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领导机构法律顾问,确保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3、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组织指导律师为政府处理重大突发和群体性等复杂矛盾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抓好律师参与市直政法部门联合涉法信访接待,抓好律师为农民工、困难户等特殊群体维权服务,积极组织参与“六五”普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引导律师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中小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二、健全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推进行业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4、认真做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市律协第四届理事会于2011年12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章程》规定,上半年,市律协将举行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律协理事会。届时,将成立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保障换届圆满成功。

  5、加强专门、专业委员会组织建设。调整、增设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规范机构组成、工作开展以及退出机制,重点吸引优秀青年律师,从组织上确保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从业务上挖掘各专业委员会的潜力,发挥研讨和拓展作用。

  6、加强律协秘书处建设。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和办公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会费收支管理与使用,建好律师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市直会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档案管理。做好企业工商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查询服务。组织律协工作人员参加省律协培训班,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

  7、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建立常态化的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法律赋予的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召开公检法及其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对律师、律师行业管理意见,推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8、加大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扶持力度,落实好《关于加强青年律师培养与扶持的意见》,《湖南律师业2012-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9、将法律援助管理律师纳入律协会员管理,明确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律协会员的权利义务、执业年度考核、业务培训、参与行业管理等事项。

  三、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引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0、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1、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和继续做好创先争优活动,以党建促所建、促业务建设、促律师自我发展。年内,调整充实任命市律协党委。

  12、强化律师事务所基础建设和管理。落实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防范、质量控制、收益分配、重大事项报告等为重点内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总结推广优秀律师事务所经验,推进专业化、团队化与品牌化建设。

  13、强化年度考核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办法》,严格专、兼职律师执业条件,对全市律师开展年度考核和检查。

  14、加强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规范行业惩戒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增强律师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按照《湖南省律师协会惩戒程序规定》的要求,做好违规违纪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听证、处分、复查等工作,发挥行业惩戒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行业交流,提高专业素养和拓展律师业务

  15、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考核和培训。认真执行《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对实习人员进行品行审核和组织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督促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实习管理职责。认真做好集中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16、继续加强和改进执业律师培训。在坚持基础培训(网络培训)、高端培训(面授)的基础上,市律协将举办青年律师业务技能与综合素养培训班、内勤和行政主管人员培训班,组织全市律师积极参加省律协举办的各项培训。

  17、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向省律协上报我市“优秀案例”参评,推动律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18、组织开展城区律师事务所间的交流,共享行业相关资源。年内拟组织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律师行业管理人员赴省外考察学习。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律师队伍社会形象

  19、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宣传律师事务所、律师优秀典型和成功案例,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地位和影响。

  20、做好全省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推荐工作。

  21、加强行业信息报送与发布。建立市律协、律师事务所信息员制度,明确信息报送范围,增强信息报送针对性,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大信息报送力度。

  22、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在做好捐资助学、扶贫救困等常规社会公益活动的同时,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地方民主法制建设领域的公益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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