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确定湘潭市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公告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湘潭市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湘潭市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潭律协通〔2026〕24号)要求,协会秘书处对湘潭市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经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市律师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现确定以下律师为湘潭市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明君、宁文旎、付 莉、任 志、向君毅、刘 迷、刘 菲、李 诚、林天澜、杨小容、杨争云、杨 洋、杨 旺、张雨珵、陈木棉、欧阳思华、胡 彪、胡 星、胡柯文、胡梦晓、饶汝啸、赵晶晶、聂 鑫、徐立群、裘 娟、程汝旭、曾相铭、樊乐译、温书泽、谭久铭、谭 磊、熊 瑛。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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