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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法律行业的发展需求,加强律师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形象,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积极应对行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新要求,经市律师行业党委会和市律协会长办公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设置10个专门委员会、10个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两专委”)。现将申报“两专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专委”的设置
(一)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数量根据需要设立,除会员纪律惩戒委员会外,一般不超过10人。包括:
(1)行业党建专门委员会;(2)会员权益保障与执业环境优化专门委员会;(3)会员纪律惩戒专门委员会;(4)公职、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5)律师考核考评与实习人员事务专门委员会;(6)青年律师与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7)社会公益与律师调解专门委员会;(8)女律师专门委员会;(9)宣传联络与文化建设专门委员会;(10)顾问、战略发展与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委员数量根据需要设立,一般为10-20人。包括:
(1)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3)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4)公司(含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5)婚姻家事与劳动争议法律专业委员会;(6)信息网络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7)金融保险与资本证券专业委员会;(8)仲裁与民事执行专业委员会;(9)基层治理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10)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二、“两专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2.申报委员须连续执业三年以上;申报主任、副主任须连续执业五年以上;
3.自2020年2月以来(申报委员执业不足五年的,须自执业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党纪处分;
4.自2020年2月以来(申报委员执业不足五年的,须自执业以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5.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能够积极履职。
(二)其他条件
1.申报专门委员会须满足对应专门委员会中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专业委员会的选拔注重专业水平的考察。取得协会颁发的专业律师评定证书;取得三级律师(含)以上职称;系省以上律师协会相应专业委员会委员;在有关刊物、论坛、征文等活动中发表文章(或获奖);入选市以上专业、专家人才库等条件的律师优先。
三、产生程序
(一)报名和推荐。律师根据意愿自主选择申报的“两专委”,律师报名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资料填报和报送。律师应当填写“两专委”对应的报名表(见附件2、3),并由所在律所(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律所行政人员汇总本律所申报情况(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由律所行政人员(或单位专责人员)于2025年3月7日12点前,统一报协会秘书处。包括:“两专委”报名表(纸质档1份、电子档)、“两专委”报名汇总表(电子档)。
(三)初查和会议研究。根据报名情况,由分管专委会的班子成员会同秘书处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市律协召开会长办公会确定。
四、其他说明
1.申报委员的律师,限报一个专门委、两个专业委(区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2.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限报一个专门委、一个专业委。
3.申报“两专委”主任的律师,须提交所申报对应专委会的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1份。
附件:
1.第八届湘潭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设置方案
2.第八届湘潭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报名表
3.第八届湘潭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报名表
4.第八届湘潭市律师协会两专委报名汇总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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