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开展“金杜·薪火”湘潭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三期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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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13

全市律师事务所,青训营学员:

为全面提升我市青年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湘潭法治湘潭建设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金杜·薪火”湘潭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以下简称“青训营”)第三期培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4月13日-2025年4月19日

二、培训地点

浙江大学

三、培训对象(共计60人)

1.青训营30名学员;

2.由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或自愿报名,符合青训营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的青年律师30人。

四、培训课程

(详见附件2)

五、报名方式

1.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或自愿报名参加的青年律师请填写报名表(附件3),于在3月24日12点前将报名表报协会秘书处;

2.如报名人数超过限定名额,将召开会长办公会进行统筹分配。

六、培训费用

1.培训费3500元/人,包含学校管理费、讲课费、场地费、教学管理费、资料证书、餐费、班服、合影等项目费用;

2.青训营30名学员培训费由协会承担。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建议学员所在律所全部或部分承担;

3.青训营学员以外报名参加培训的青年律师,全部费用由律所或个人承担,请律所协商安排。请在3月24日16点前将培训费3500元转至协会账户,协会开具收据;

户  名:湘潭市律师协会

账  号:82011100001372999

开户行: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4.培训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住宿在浙江大学校内,费用为每晚200元-280元/间。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为期7天,周期较长,为确保参训效果,请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给予本所参训学员工作上的理解与支持;

2.原则上青训营所有学员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向秘书长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青训营班委会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安全、纪律、活动等事宜;

4.各位学员请自行往返。4月13日18点前统一在浙江大学集合,4月19日返程。

附件:

1.“金杜·薪火”湘潭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选拔条件

2.“青训营”第三期培训课程表

3.“金杜·薪火”湘潭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三期培训报名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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