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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

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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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5-27 15:5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根据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湖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我市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在省律师协会的指导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强化服务作用,增强管理效能,把握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努力开创“十二五”律师工作的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组织引导律师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1、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汇报、贯彻、协调工作,贯彻落实省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实施意见,推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2、发挥行业优势,推动法治湘潭建设。依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选聘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促进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

  3、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湖南省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刑事辩护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敏感性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完善重大敏感性案件的协调机制;继续抓好律师参与政府涉法信访接待。

  4、服务经济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的前瞻性、实效性,提升服务质量;继续推动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律师服务团有效开展工作,推动律师在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律师队伍建设

  1、加强律师队伍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和教育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开展“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演讲比赛活动。

  2、进一步深入开展律师诚信执业体系建设活动。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网络信息,开展律师诚信执业情况回访当事人活动。

  3、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监督。年内重点做好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专项检查;重点指导中小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总结推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经验;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湖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制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做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4、认真做好对律师违规违纪行为投诉的受理、调查,加大对违纪律师的惩戒,重点规范律师和法官相互关系,查处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5、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培养发展新党员;协助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创先争优覆盖度,以党建促所建。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提高律师专业素质,拓展律师业务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市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培训和讲座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加强督促,提高参加网络学习率;三是举办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内勤和行政主管培训。

  2、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认真执行《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实习活动的检查和实习人员的管理,做好迎接省律协对实习人员实习档案专项检查;严把实习鉴定关,成立由管理人员和执业律师共同组成的实习考核组,实施报送材料和面试双考核方式,完成年度实习人员期满考核工作。

  3、引导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动、规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发挥专业委员会业务研究、业务指导作用,促进律师专业化建设。

  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1、认真做好律师维权工作,维护律师的正当合法权益。就律师“三难”问题,继续做好向相关部门的汇报,特别是抓好个案的维权。

  2、推进完善律师行业财税政策,协助配合省律协向司法部、全国律协报告,请求司法部、财政部调研并制定律师会计准则,形成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合理税赋和税务征收方式。

  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有关用人单位(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进一步落实律师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律师办理社会保险的具体困难。

  4、开展青年律师生存状况的调研,帮助解决青年律师的执业困难。

  5、做好企业工商信息查询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正面宣传,提高律师司法地位,提升队伍社会形象

  1、建立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律师工作信息汇报机制。

  2、继续发挥好律师与法官联席会议会商机制平台作用,切实解决律师与法官工作交往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提高律师的司法地位,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3、组织举办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活动,促进律师与公诉人的沟通交流,提高刑辩业务水平。

  4、加强与公安部门工作联系,为改善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发挥作用。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挖掘律师的先进事迹,树立优秀律师典型,宣传典型成功案例,加大力度进行正面宣传。

  6、协助省律师协会开展“全省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活动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编辑优秀案例集。

  7、召开全市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支持律师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开展各类课题调研。

  8、组织、引导律师开展扶贫救困、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附件:《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主要活动安排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主要活动安排表





活动项目


活动说明


时间安排




召开常务理事会

(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


审议2010年度财务执行报告和工作报告;审议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和工作要点;

商议重要工作方案。


2011年2月

2011年8月




召开理事会


审议2010年度财务执行报告和工作报告;审议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和工作要点;

商议重要工作方案。


2011年3月




女律师“三八”节送法、送温暖活动


前往湘潭市看守所看望女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辅导,调研女性犯罪心理问题。


2011年3月7日




开展当事人满意度调查


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诚信执业建设,提高律师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提升群众满意度方面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在年内各律师事务所中开展两次当事人满意度调查,将调查情况上报及下发,并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2011年4-5月

2011年9-10月




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内勤、行政主管人员培训班


培训主要内容:律师事务所所务管理具体要求;优秀内勤、行政主管人员经验介绍。


2011年5月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对全市律师进行年度考核。


2011年4-5月




举办新执业律师培训班


资深律师讲课;进行入职宣誓活动。


2011年6月




举办律师与法官联席会议


年内举办两次,上半年由法官协会承办,下半年由律师协会承办。


2011年6月

2011年11月




举办“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演讲赛


贯彻中办30号文件精神,在律师队伍中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精神和文化教育活动。


2011年9月




举办实习律师培训班


律师领导和资深律师讲课。


2011年9月




举办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


加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沟通交流,共同提升办案质量水平。


年10-11月




律师工作信息报送


收集整理律师工作信息,按每2个月编印一期《律师简报》,报送市人大、政协、政法委、省律协、市局。


2011年3月编印第一期




评比表彰奖励


开展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


全年




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

【概要描述】  根据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湖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我市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在省律师协会的指导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强化服务作用,增强管理效能,把握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努力开创“十二五”律师工作的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组织引导律师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1、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汇报、贯彻、协调工作,贯彻落实省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实施意见,推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2、发挥行业优势,推动法治湘潭建设。依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选聘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促进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

  3、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湖南省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刑事辩护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敏感性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完善重大敏感性案件的协调机制;继续抓好律师参与政府涉法信访接待。

  4、服务经济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的前瞻性、实效性,提升服务质量;继续推动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律师服务团有效开展工作,推动律师在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律师队伍建设

  1、加强律师队伍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和教育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开展“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演讲比赛活动。

  2、进一步深入开展律师诚信执业体系建设活动。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网络信息,开展律师诚信执业情况回访当事人活动。

  3、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监督。年内重点做好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专项检查;重点指导中小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总结推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经验;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湖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制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做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4、认真做好对律师违规违纪行为投诉的受理、调查,加大对违纪律师的惩戒,重点规范律师和法官相互关系,查处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5、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培养发展新党员;协助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创先争优覆盖度,以党建促所建。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提高律师专业素质,拓展律师业务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市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培训和讲座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加强督促,提高参加网络学习率;三是举办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内勤和行政主管培训。

  2、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认真执行《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实习活动的检查和实习人员的管理,做好迎接省律协对实习人员实习档案专项检查;严把实习鉴定关,成立由管理人员和执业律师共同组成的实习考核组,实施报送材料和面试双考核方式,完成年度实习人员期满考核工作。

  3、引导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动、规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发挥专业委员会业务研究、业务指导作用,促进律师专业化建设。

  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1、认真做好律师维权工作,维护律师的正当合法权益。就律师“三难”问题,继续做好向相关部门的汇报,特别是抓好个案的维权。

  2、推进完善律师行业财税政策,协助配合省律协向司法部、全国律协报告,请求司法部、财政部调研并制定律师会计准则,形成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合理税赋和税务征收方式。

  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有关用人单位(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进一步落实律师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律师办理社会保险的具体困难。

  4、开展青年律师生存状况的调研,帮助解决青年律师的执业困难。

  5、做好企业工商信息查询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正面宣传,提高律师司法地位,提升队伍社会形象

  1、建立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律师工作信息汇报机制。

  2、继续发挥好律师与法官联席会议会商机制平台作用,切实解决律师与法官工作交往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提高律师的司法地位,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3、组织举办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活动,促进律师与公诉人的沟通交流,提高刑辩业务水平。

  4、加强与公安部门工作联系,为改善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发挥作用。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挖掘律师的先进事迹,树立优秀律师典型,宣传典型成功案例,加大力度进行正面宣传。

  6、协助省律师协会开展“全省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活动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编辑优秀案例集。

  7、召开全市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支持律师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开展各类课题调研。

  8、组织、引导律师开展扶贫救困、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附件:《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主要活动安排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主要活动安排表





活动项目


活动说明


时间安排




召开常务理事会

(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


审议2010年度财务执行报告和工作报告;审议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和工作要点;

商议重要工作方案。


2011年2月

2011年8月




召开理事会


审议2010年度财务执行报告和工作报告;审议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和工作要点;

商议重要工作方案。


2011年3月




女律师“三八”节送法、送温暖活动


前往湘潭市看守所看望女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辅导,调研女性犯罪心理问题。


2011年3月7日




开展当事人满意度调查


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诚信执业建设,提高律师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提升群众满意度方面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在年内各律师事务所中开展两次当事人满意度调查,将调查情况上报及下发,并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2011年4-5月

2011年9-10月




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内勤、行政主管人员培训班


培训主要内容:律师事务所所务管理具体要求;优秀内勤、行政主管人员经验介绍。


2011年5月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对全市律师进行年度考核。


2011年4-5月




举办新执业律师培训班


资深律师讲课;进行入职宣誓活动。


2011年6月




举办律师与法官联席会议


年内举办两次,上半年由法官协会承办,下半年由律师协会承办。


2011年6月

2011年11月




举办“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演讲赛


贯彻中办30号文件精神,在律师队伍中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精神和文化教育活动。


2011年9月




举办实习律师培训班


律师领导和资深律师讲课。


2011年9月




举办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


加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沟通交流,共同提升办案质量水平。


年10-11月




律师工作信息报送


收集整理律师工作信息,按每2个月编印一期《律师简报》,报送市人大、政协、政法委、省律协、市局。


2011年3月编印第一期




评比表彰奖励


开展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


全年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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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5-27 15:58
  •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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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湖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我市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在省律师协会的指导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强化服务作用,增强管理效能,把握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努力开创“十二五”律师工作的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组织引导律师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1、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汇报、贯彻、协调工作,贯彻落实省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实施意见,推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2、发挥行业优势,推动法治湘潭建设。依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选聘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促进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

  3、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湖南省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刑事辩护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敏感性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完善重大敏感性案件的协调机制;继续抓好律师参与政府涉法信访接待。

  4、服务经济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的前瞻性、实效性,提升服务质量;继续推动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律师服务团有效开展工作,推动律师在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律师队伍建设

  1、加强律师队伍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和教育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开展“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演讲比赛活动。

  2、进一步深入开展律师诚信执业体系建设活动。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网络信息,开展律师诚信执业情况回访当事人活动。

  3、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监督。年内重点做好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专项检查;重点指导中小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总结推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经验;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湖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制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做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4、认真做好对律师违规违纪行为投诉的受理、调查,加大对违纪律师的惩戒,重点规范律师和法官相互关系,查处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5、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培养发展新党员;协助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创先争优覆盖度,以党建促所建。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提高律师专业素质,拓展律师业务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市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培训和讲座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加强督促,提高参加网络学习率;三是举办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内勤和行政主管培训。

  2、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认真执行《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实习活动的检查和实习人员的管理,做好迎接省律协对实习人员实习档案专项检查;严把实习鉴定关,成立由管理人员和执业律师共同组成的实习考核组,实施报送材料和面试双考核方式,完成年度实习人员期满考核工作。

  3、引导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动、规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发挥专业委员会业务研究、业务指导作用,促进律师专业化建设。

  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1、认真做好律师维权工作,维护律师的正当合法权益。就律师“三难”问题,继续做好向相关部门的汇报,特别是抓好个案的维权。

  2、推进完善律师行业财税政策,协助配合省律协向司法部、全国律协报告,请求司法部、财政部调研并制定律师会计准则,形成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合理税赋和税务征收方式。

  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有关用人单位(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进一步落实律师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律师办理社会保险的具体困难。

  4、开展青年律师生存状况的调研,帮助解决青年律师的执业困难。

  5、做好企业工商信息查询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正面宣传,提高律师司法地位,提升队伍社会形象

  1、建立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律师工作信息汇报机制。

  2、继续发挥好律师与法官联席会议会商机制平台作用,切实解决律师与法官工作交往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提高律师的司法地位,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3、组织举办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活动,促进律师与公诉人的沟通交流,提高刑辩业务水平。

  4、加强与公安部门工作联系,为改善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发挥作用。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挖掘律师的先进事迹,树立优秀律师典型,宣传典型成功案例,加大力度进行正面宣传。

  6、协助省律师协会开展“全省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活动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编辑优秀案例集。

  7、召开全市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支持律师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开展各类课题调研。

  8、组织、引导律师开展扶贫救困、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附件:《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主要活动安排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2011年主要活动安排表

活动项目

活动说明

时间安排

召开常务理事会

(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

审议2010年度财务执行报告和工作报告;审议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和工作要点;

商议重要工作方案。

2011年2月

2011年8月

召开理事会

审议2010年度财务执行报告和工作报告;审议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和工作要点;

商议重要工作方案。

2011年3月

女律师“三八”节送法、送温暖活动

前往湘潭市看守所看望女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辅导,调研女性犯罪心理问题。

2011年3月7日

开展当事人满意度调查

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诚信执业建设,提高律师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提升群众满意度方面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在年内各律师事务所中开展两次当事人满意度调查,将调查情况上报及下发,并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2011年4-5月

2011年9-10月

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内勤、行政主管人员培训班

培训主要内容:律师事务所所务管理具体要求;优秀内勤、行政主管人员经验介绍。

2011年5月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对全市律师进行年度考核。

2011年4-5月

举办新执业律师培训班

资深律师讲课;进行入职宣誓活动。

2011年6月

举办律师与法官联席会议

年内举办两次,上半年由法官协会承办,下半年由律师协会承办。

2011年6月

2011年11月

举办“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演讲赛

贯彻中办30号文件精神,在律师队伍中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精神和文化教育活动。

2011年9月

举办实习律师培训班

律师领导和资深律师讲课。

2011年9月

举办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

加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沟通交流,共同提升办案质量水平。

10-11月

律师工作信息报送

收集整理律师工作信息,按每2个月编印一期《律师简报》,报送市人大、政协、政法委、省律协、市局。

2011年3月编印第一期

评比表彰奖励

开展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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