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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4-21 18:3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师协会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解决当前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全面,视野不够开阔等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巩固现有高端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的基础上,省律协经多方考察研究决定与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合作,运用远程教育方式,实施网络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凡上一年度通过年度考核(含新办证)的湖南省律师协会(简称省律协)的个人会员都应当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律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本省律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工作,指定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点睛网络律师学院,以下称点睛网)负责提供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与视频课程。培训费用由省律协统一向点睛网支付。
二、办理手续
1、点睛网工作人员持省律协的公函将于近期赴市各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网络听课平台的登录户名与密码清单,帮助大家尽快熟练网络培训平台的操作方法。请市各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听课方法
1、选择课程的方法。登录湖南律师网(英文域名:http://www.hnlx.org.cn)进行操作。具体方法是:在您的计算机IE中输入网址http://www.hnlx.org.cn,打开省律协主办的湖南律师网首页,点击“点睛网登录听课”,进入律师学院→使用律协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后台,点击菜单“管理”→“我要选课”→在选课框中“打勾”→“确认所选课程”后完成选课程序。
2、听课的操作方法。律协、律所集体或律师个人需要听课时,可在线点播,或先将视频课件下载到本机后听课或投影。具体方法是:按照前述方法,用各自的户名和密码登录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后台,点击“我要听课”→“课程名称”→“在线学习”(或下载后双击所下载的文件)→弹出“许可证”验证窗后,点击“是”→弹出“数字加密系统用户登录”窗口后,再输一次您的户名和密码,点击“确定”→“播放”,开始听课或者投影学习。
四、统计考核
根据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要求,每位执业律师每年度需完成40个学时的培训任务。在年度考核前,市律师协会将对各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包括参加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提交省律协作为年度考核的条件之一。
五、其他
1、根据协议约定,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除负责提供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与视频课件外,点睛网还为全省14个市、州律协,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提供了一个带点睛二级域名的网站供大家使用。即注册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均拥有自己独立的网站,并同时加入中国律师网群。
2、网站的详细操作方法,可以登录点睛网下载电子版使用说明书。
3、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如遇到操作问题,可直接与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点睛网联系方式如下:
客服电话:13786162276
技术电话:010-62256097
传 真: 010-62212471-116
邮 箱:xiebao@zfwlxt.com
联系人:解宝、戴恬
附:律师网络培训课程列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二О一О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实施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概要描述】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师协会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解决当前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全面,视野不够开阔等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巩固现有高端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的基础上,省律协经多方考察研究决定与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合作,运用远程教育方式,实施网络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凡上一年度通过年度考核(含新办证)的湖南省律师协会(简称省律协)的个人会员都应当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律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本省律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工作,指定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点睛网络律师学院,以下称点睛网)负责提供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与视频课程。培训费用由省律协统一向点睛网支付。
二、办理手续
1、点睛网工作人员持省律协的公函将于近期赴市各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网络听课平台的登录户名与密码清单,帮助大家尽快熟练网络培训平台的操作方法。请市各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听课方法
1、选择课程的方法。登录湖南律师网(英文域名:http://www.hnlx.org.cn)进行操作。具体方法是:在您的计算机IE中输入网址http://www.hnlx.org.cn,打开省律协主办的湖南律师网首页,点击“点睛网登录听课”,进入律师学院→使用律协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后台,点击菜单“管理”→“我要选课”→在选课框中“打勾”→“确认所选课程”后完成选课程序。
2、听课的操作方法。律协、律所集体或律师个人需要听课时,可在线点播,或先将视频课件下载到本机后听课或投影。具体方法是:按照前述方法,用各自的户名和密码登录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后台,点击“我要听课”→“课程名称”→“在线学习”(或下载后双击所下载的文件)→弹出“许可证”验证窗后,点击“是”→弹出“数字加密系统用户登录”窗口后,再输一次您的户名和密码,点击“确定”→“播放”,开始听课或者投影学习。
四、统计考核
根据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要求,每位执业律师每年度需完成40个学时的培训任务。在年度考核前,市律师协会将对各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包括参加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提交省律协作为年度考核的条件之一。
五、其他
1、根据协议约定,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除负责提供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与视频课件外,点睛网还为全省14个市、州律协,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提供了一个带点睛二级域名的网站供大家使用。即注册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均拥有自己独立的网站,并同时加入中国律师网群。
2、网站的详细操作方法,可以登录点睛网下载电子版使用说明书。
3、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如遇到操作问题,可直接与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点睛网联系方式如下:
客服电话:13786162276
技术电话:010-62256097
传 真: 010-62212471-116
邮 箱:xiebao@zfwlxt.com
联系人:解宝、戴恬
附:律师网络培训课程列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二О一О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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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师协会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解决当前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全面,视野不够开阔等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巩固现有高端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的基础上,省律协经多方考察研究决定与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合作,运用远程教育方式,实施网络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凡上一年度通过年度考核(含新办证)的湖南省律师协会(简称省律协)的个人会员都应当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律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本省律师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工作,指定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点睛网络律师学院,以下称点睛网)负责提供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与视频课程。培训费用由省律协统一向点睛网支付。
二、办理手续
1、点睛网工作人员持省律协的公函将于近期赴市各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网络听课平台的登录户名与密码清单,帮助大家尽快熟练网络培训平台的操作方法。请市各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听课方法
1、选择课程的方法。登录湖南律师网(英文域名:http://www.hnlx.org.cn)进行操作。具体方法是:在您的计算机IE中输入网址http://www.hnlx.org.cn,打开省律协主办的湖南律师网首页,点击“点睛网登录听课”,进入律师学院→使用律协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后台,点击菜单“管理”→“我要选课”→在选课框中“打勾”→“确认所选课程”后完成选课程序。
2、听课的操作方法。律协、律所集体或律师个人需要听课时,可在线点播,或先将视频课件下载到本机后听课或投影。具体方法是:按照前述方法,用各自的户名和密码登录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后台,点击“我要听课”→“课程名称”→“在线学习”(或下载后双击所下载的文件)→弹出“许可证”验证窗后,点击“是”→弹出“数字加密系统用户登录”窗口后,再输一次您的户名和密码,点击“确定”→“播放”,开始听课或者投影学习。
四、统计考核
根据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要求,每位执业律师每年度需完成40个学时的培训任务。在年度考核前,市律师协会将对各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包括参加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提交省律协作为年度考核的条件之一。
五、其他
1、根据协议约定,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除负责提供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与视频课件外,点睛网还为全省14个市、州律协,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提供了一个带点睛二级域名的网站供大家使用。即注册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均拥有自己独立的网站,并同时加入中国律师网群。
2、网站的详细操作方法,可以登录点睛网下载电子版使用说明书。
3、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如遇到操作问题,可直接与点睛网络律师学院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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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律师协会
二О一О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律师网络培训课程列表
序号 |
课 程 名 称 |
课时 |
1 |
《高端专业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 |
2 |
2 |
《律师如何有尊严地开拓案源》 |
2 |
3 |
《律师执业推广规范》 |
2 |
4 |
《知识产权业务基本技能》 |
8 |
5 |
《房地产业务基本技能》 |
8 |
6 |
《劳动法业务基本技能》 |
4 |
7 |
《民事案件操作规程及技能》 |
3 |
8 |
《二审辩护方法的探讨》 |
3 |
9 |
《刑事辩护中证据运用技巧》 |
3 |
10 |
《黑社会案件的辩护技巧》 |
2 |
11 |
《企业改制与并购律师实务》 |
3 |
12 |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适用》 |
6 |
13 |
《刑事辩护和代理》 |
3 |
14 |
《企业家的法律风险防范》 |
4 |
15 |
《公司重组与借壳上市的法律问题》 |
4 |
16 |
《我的刑辩律师历程、经验与技巧》 |
3 |
17 |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发展趋势》 |
2 |
18 |
《担保物权在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 |
4 |
19 |
《法院、法官与司法改革》 |
2 |
20 |
《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 |
3 |
21 |
《关于全面实施物权法的几个问题》 |
2 |
22 |
《劳动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
3 |
23 |
《侵权责任法》 |
4 |
24 |
《暴力犯罪辩护技巧》 |
2.2 |
25 |
《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素养》 |
1.9 |
26 |
《如何使辩方证据被法庭重视》 |
0.8 |
27 |
《同力英语基础班:口语交际》 |
5 |
2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
3.7 |
29 |
《民事案件操作规程及技能》 |
3.2 |
30 |
《房地产开发用地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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