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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成立 “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6-17 18:39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从今年开始,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精美宜居家园,湘潭将全面开展“精美湘潭两年行动”。根据《精美湘潭两年行动建设实施方案》,我市两年内将重点推进“两房两棚”改造、园区建设、道路桥梁、站场公园、综合管廊、停车场等共计345个建设项目,总计划投资600多亿元。为充分发挥律师在“精美湘潭”建设中的作用,湘潭市司法局和湘潭市律师协会决定组建成立“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推荐优秀律师参与政府各项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大局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业务能力强,办案效果好,无违法违规及行业处分处罚;
3、专职律师,年龄 35岁以上;执业5年以上,并在某专业领域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4、有投融资、PPP项目建设、金融、征地拆迁领域经验的,担任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法律顾问的优先;
5、荣获省级以上荣誉或担任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年龄、执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程序
执业律师根据条件自愿报名,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初审,由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审核后报市司法局、市律协,市直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市司法局公律科,经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审核后确定“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1、选聘“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是服务“精美湘潭建设”、拓展律师业务、宣传律师队伍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参与。
2、请如实填写《“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审核把关,按时完成推荐任务。
3、请于6月2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和纸质档(两份)报送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联系人:周乃英 邮箱:55089732@ QQ。Com
附:“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6年6月17日
关于组建成立 “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概要描述】 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从今年开始,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精美宜居家园,湘潭将全面开展“精美湘潭两年行动”。根据《精美湘潭两年行动建设实施方案》,我市两年内将重点推进“两房两棚”改造、园区建设、道路桥梁、站场公园、综合管廊、停车场等共计345个建设项目,总计划投资600多亿元。为充分发挥律师在“精美湘潭”建设中的作用,湘潭市司法局和湘潭市律师协会决定组建成立“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推荐优秀律师参与政府各项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大局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业务能力强,办案效果好,无违法违规及行业处分处罚;
3、专职律师,年龄 35岁以上;执业5年以上,并在某专业领域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4、有投融资、PPP项目建设、金融、征地拆迁领域经验的,担任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法律顾问的优先;
5、荣获省级以上荣誉或担任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年龄、执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程序
执业律师根据条件自愿报名,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初审,由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审核后报市司法局、市律协,市直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市司法局公律科,经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审核后确定“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1、选聘“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是服务“精美湘潭建设”、拓展律师业务、宣传律师队伍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参与。
2、请如实填写《“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审核把关,按时完成推荐任务。
3、请于6月2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和纸质档(两份)报送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联系人:周乃英 邮箱:55089732@ QQ。Com
附:“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6年6月17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6-17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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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从今年开始,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精美宜居家园,湘潭将全面开展“精美湘潭两年行动”。根据《精美湘潭两年行动建设实施方案》,我市两年内将重点推进“两房两棚”改造、园区建设、道路桥梁、站场公园、综合管廊、停车场等共计345个建设项目,总计划投资600多亿元。为充分发挥律师在“精美湘潭”建设中的作用,湘潭市司法局和湘潭市律师协会决定组建成立“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推荐优秀律师参与政府各项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大局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业务能力强,办案效果好,无违法违规及行业处分处罚;
3、专职律师,年龄 35岁以上;执业5年以上,并在某专业领域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4、有投融资、PPP项目建设、金融、征地拆迁领域经验的,担任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法律顾问的优先;
5、荣获省级以上荣誉或担任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年龄、执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程序
执业律师根据条件自愿报名,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初审,由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审核后报市司法局、市律协,市直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市司法局公律科,经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审核后确定“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1、选聘“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是服务“精美湘潭建设”、拓展律师业务、宣传律师队伍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参与。
2、请如实填写《“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审核把关,按时完成推荐任务。
3、请于6月2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和纸质档(两份)报送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联系人:周乃英 邮箱:55089732@ QQ。Com
附:“精美湘潭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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