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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8-25 17:2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为进一步丰富全省律师文化生活,展现律师风采,省律协决定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征集。

  二、作品形式、规格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规格

  1、书法作品:软、硬笔书法与篆刻,以条幅、中堂为主。其中,软、硬笔书法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178cm*96cm),不小于4尺整纸(136cm*68cm),诗、词、联、赋、文等均可;篆刻作品在8方以内。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以条幅、中堂、斗方为主。其中,条幅、中堂形式的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178cm*96cm),不小于4尺整纸(136cm*68cm);斗方形式的作品幅面大小一律为4平尺(69cm *69cm)。

  3、摄影作品:可使用传统和数码相机,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限4幅,作品一律为长边20英寸、短边16英寸成片,不得使用电脑对原始摄影进行后期加工处理。

  (二)作品要求

  1、各类作品应主题突出、思想健康、格调高雅、创意新颖,不得有悖历史真实或有文字、方法错误。

  2、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今年新作,且未公开展览或在刊物上公开发表。

  3、各类作品须附文字说明,包括类别、名称、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及1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书法及篆刻作品须附释文。

  4、每人每类作品限报送一幅,由省律协统一装裱。

  三、活动安排

  (一)征集

  1、征集时间:8月下旬至9月30日。

  2、征集方式: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律师创作精品力作,并将作品统一报送至省律协办公室。

  (二)评审

  征集活动结束后,省律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

  (三)展出

  获奖作品拟于10月份统一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艳敏

  电 话:0731-84586321

  附:1、作品文字说明(样表)

  2、作品清单(样表)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8月25日

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的通知

【概要描述】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为进一步丰富全省律师文化生活,展现律师风采,省律协决定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征集。

  二、作品形式、规格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规格

  1、书法作品:软、硬笔书法与篆刻,以条幅、中堂为主。其中,软、硬笔书法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178cm*96cm),不小于4尺整纸(136cm*68cm),诗、词、联、赋、文等均可;篆刻作品在8方以内。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以条幅、中堂、斗方为主。其中,条幅、中堂形式的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178cm*96cm),不小于4尺整纸(136cm*68cm);斗方形式的作品幅面大小一律为4平尺(69cm *69cm)。

  3、摄影作品:可使用传统和数码相机,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限4幅,作品一律为长边20英寸、短边16英寸成片,不得使用电脑对原始摄影进行后期加工处理。

  (二)作品要求

  1、各类作品应主题突出、思想健康、格调高雅、创意新颖,不得有悖历史真实或有文字、方法错误。

  2、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今年新作,且未公开展览或在刊物上公开发表。

  3、各类作品须附文字说明,包括类别、名称、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及1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书法及篆刻作品须附释文。

  4、每人每类作品限报送一幅,由省律协统一装裱。

  三、活动安排

  (一)征集

  1、征集时间:8月下旬至9月30日。

  2、征集方式: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律师创作精品力作,并将作品统一报送至省律协办公室。

  (二)评审

  征集活动结束后,省律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

  (三)展出

  获奖作品拟于10月份统一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艳敏

  电 话:0731-84586321

  附:1、作品文字说明(样表)

  2、作品清单(样表)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8月25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8-25 17:28
  •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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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为进一步丰富全省律师文化生活,展现律师风采,省律协决定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征集。

  二、作品形式、规格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规格

  1、书法作品:软、硬笔书法与篆刻,以条幅、中堂为主。其中,软、硬笔书法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178cm*96cm),不小于4尺整纸(136cm*68cm),诗、词、联、赋、文等均可;篆刻作品在8方以内。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以条幅、中堂、斗方为主。其中,条幅、中堂形式的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178cm*96cm),不小于4尺整纸(136cm*68cm);斗方形式的作品幅面大小一律为4平尺(69cm *69cm)。

  3、摄影作品:可使用传统和数码相机,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限4幅,作品一律为长边20英寸、短边16英寸成片,不得使用电脑对原始摄影进行后期加工处理。

  (二)作品要求

  1、各类作品应主题突出、思想健康、格调高雅、创意新颖,不得有悖历史真实或有文字、方法错误。

  2、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今年新作,且未公开展览或在刊物上公开发表。

  3、各类作品须附文字说明,包括类别、名称、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及1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书法及篆刻作品须附释文。

  4、每人每类作品限报送一幅,由省律协统一装裱。

  三、活动安排

  (一)征集

  1、征集时间:8月下旬至9月30日。

  2、征集方式: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律师创作精品力作,并将作品统一报送至省律协办公室。

  (二)评审

  征集活动结束后,省律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

  (三)展出

  获奖作品拟于10月份统一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艳敏

  电 话:0731-84586321

  附:1、作品文字说明(样表)

  2、作品清单(样表)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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