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法学会通知精神,经中国法学会同意,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等十个省区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福建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拟于2017年11月上中旬在福州召开。现将论坛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主题:绿色发展与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分论题:
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重点领域环境治理与生态风险防范法律研究;
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4.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5.环境侵权与环境责任制度研究;
6.环境违法犯罪与环境司法保护研究;
7.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8.跨区域跨部门环境执法联动衔接机制研究。
二、征文要求
1.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主题,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征集有实践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用,文责自负。
2.字数。每篇论文控制在5000-10000字。
3.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体例。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请围绕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撰写论文,题目自拟;征文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奖项设置
此次论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代表将获邀出席论坛,进行法学交流。
四、论文评审
市法学会对此次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至省法学会,省法学会审核后推荐至福建省法学会,经福建省法学会复核后,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终评确定论文奖项。
五、报送要求
“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是我省各级法学会参与的重要学会活动,影响力大。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戴德清同志对此论坛活动高度重视,先后提出了系列要求。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论文征集工作。特别要求各县(市、区)法学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法管学院,每个单位推荐论文不少于三篇,市律协、市民商法学会、市刑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等单位推荐论文不少于二篇,所有征集的论文及统计表格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湘潭市法学会,邮件主题请注明“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字样。文件标题为“作者姓名+论文名称”,以附件形式发送。
联系人:谢世鸿
电子邮箱:1581807474@qq.com
电话(兼传真):58583368
附件: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
湘潭市法学会
2017年6月5日
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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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送单位 |
检测重复率 |
作者姓名 |
题目 |
字数 |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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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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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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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 关于切实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湘潭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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