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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湖南省律师协会巡回讲师团线上第二期培训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8-14 18:5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发挥省律协巡回讲师团培训职能作用,加大线上培训力度,省律协决定在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每月开展2次线上培训,共计10次。现将第二期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继续教育培训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全省社会律师、法援律师、两公律师和实习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15:00-17:00
四、培训主题、主讲人
主 题:《民法典》物权编亮点解读
主讲人:陈宏义,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长沙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董事会主席。湖南省委党校法律硕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生导师,湖南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与行业规则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卫生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程序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沙市衡阳商会副会长,长沙、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衡阳仲裁委员会长沙受理处副主任。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直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对参加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培训计入继续教育培训3课时;
联 系 人:刘媛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联系邮箱:hnlx1983ywb@163.com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0年8月14日
转发《关于举办湖南省律师协会巡回讲师团线上第二期培训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发挥省律协巡回讲师团培训职能作用,加大线上培训力度,省律协决定在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每月开展2次线上培训,共计10次。现将第二期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继续教育培训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全省社会律师、法援律师、两公律师和实习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15:00-17:00
四、培训主题、主讲人
主 题:《民法典》物权编亮点解读
主讲人:陈宏义,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长沙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董事会主席。湖南省委党校法律硕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生导师,湖南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与行业规则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卫生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程序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沙市衡阳商会副会长,长沙、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衡阳仲裁委员会长沙受理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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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对参加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培训计入继续教育培训3课时;
联 系 人:刘媛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联系邮箱:hnlx1983ywb@163.com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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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1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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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发挥省律协巡回讲师团培训职能作用,加大线上培训力度,省律协决定在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每月开展2次线上培训,共计10次。现将第二期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继续教育培训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全省社会律师、法援律师、两公律师和实习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15:00-17:00
四、培训主题、主讲人
主 题:《民法典》物权编亮点解读
主讲人:陈宏义,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长沙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董事会主席。湖南省委党校法律硕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生导师,湖南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与行业规则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卫生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程序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沙市衡阳商会副会长,长沙、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衡阳仲裁委员会长沙受理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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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对参加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培训计入继续教育培训3课时;
联 系 人:刘媛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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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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