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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律师行业“抗疫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律师行业“抗疫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6-08 19:1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部):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律师协会会员单位和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尽其力,以不同形式抗击疫情为复工复产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选树模范,市律协决定开展全市律师行业“抗疫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遵纪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的单位和个人,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三)在本市执业的专兼职律师,积极参与抗疫,助力复工、复产工作,表现踊跃、事迹突出。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将评出抗疫先进个人10名,抗疫先进集体5个。

  三、评选原则和程序

  本次评优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推荐、评定、公示、批准、表彰”的程序进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部)负责审核、推荐工作;市律协负责评定、公示、批准、表彰工作。

  (一)推荐(2021年6月15日前)。各律师事务所(部)按照评选要求,确定推荐人员和单位,将申报表和抗疫助力复工复产等具体事迹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二)评定、公示。市律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协会官网与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批准、表彰。公示没有异议,经市律协会长会议审批通过,确定获奖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和联系方式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部)认真审核推荐人员相关

  情况。市律协在审核时如发现被推荐人员有违规违纪等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形的,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部)于6月15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以及个人或集体捐款捐物价值和物品名称,捐赠地点;抗疫助力复工复产等具体事迹整理成简讯一起发送到邮箱hnxtslsxh@163.com。邮件请注明为申报抗疫先进。

  联系人:赵熙 0731-58239107

  附件:

  1、湘潭市律师行业先进抗疫个人申报表

  2、湘潭市律师行业先进抗疫集体申报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6月8日

关于开展全市律师行业“抗疫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概要描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部):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律师协会会员单位和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尽其力,以不同形式抗击疫情为复工复产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选树模范,市律协决定开展全市律师行业“抗疫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遵纪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的单位和个人,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三)在本市执业的专兼职律师,积极参与抗疫,助力复工、复产工作,表现踊跃、事迹突出。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将评出抗疫先进个人10名,抗疫先进集体5个。

  三、评选原则和程序

  本次评优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推荐、评定、公示、批准、表彰”的程序进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部)负责审核、推荐工作;市律协负责评定、公示、批准、表彰工作。

  (一)推荐(2021年6月15日前)。各律师事务所(部)按照评选要求,确定推荐人员和单位,将申报表和抗疫助力复工复产等具体事迹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二)评定、公示。市律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协会官网与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批准、表彰。公示没有异议,经市律协会长会议审批通过,确定获奖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和联系方式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部)认真审核推荐人员相关

  情况。市律协在审核时如发现被推荐人员有违规违纪等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形的,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部)于6月15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以及个人或集体捐款捐物价值和物品名称,捐赠地点;抗疫助力复工复产等具体事迹整理成简讯一起发送到邮箱hnxtslsxh@163.com。邮件请注明为申报抗疫先进。

  联系人:赵熙 0731-58239107

  附件:

  1、湘潭市律师行业先进抗疫个人申报表

  2、湘潭市律师行业先进抗疫集体申报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6月8日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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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6-08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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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部):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律师协会会员单位和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尽其力,以不同形式抗击疫情为复工复产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选树模范,市律协决定开展全市律师行业“抗疫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遵纪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的单位和个人,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三)在本市执业的专兼职律师,积极参与抗疫,助力复工、复产工作,表现踊跃、事迹突出。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将评出抗疫先进个人10名,抗疫先进集体5个。

  三、评选原则和程序

  本次评优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推荐、评定、公示、批准、表彰”的程序进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部)负责审核、推荐工作;市律协负责评定、公示、批准、表彰工作。

  (一)推荐(2021年6月15日前)。各律师事务所(部)按照评选要求,确定推荐人员和单位,将申报表和抗疫助力复工复产等具体事迹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二)评定、公示。市律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协会官网与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批准、表彰。公示没有异议,经市律协会长会议审批通过,确定获奖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和联系方式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部)认真审核推荐人员相关

  情况。市律协在审核时如发现被推荐人员有违规违纪等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形的,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部)于6月15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以及个人或集体捐款捐物价值和物品名称,捐赠地点;抗疫助力复工复产等具体事迹整理成简讯一起发送到邮箱hnxtslsxh@163.com。邮件请注明为申报抗疫先进。

  联系人:赵熙 0731-58239107

  附件:

  1、湘潭市律师行业先进抗疫个人申报表

  2、湘潭市律师行业先进抗疫集体申报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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