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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经雨湖区人民法院、雨湖区人民检察院,雨湖区公安局、雨湖区局法局同意,雨湖区教育局对全区法治副校长进行调整,聘任了62名同志为兼职法治副校长,聘期三年。湘潭市12位律师获聘,名单如下:
杨斯昂、朱晓艳、周思、周通、刘欣琦(兼)、王译(兼)、成波(兼)、冯金花、金涛、彭水金、许婷婷、张子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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