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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仲裁委员会即将换届,为加大我市律师行业与仲裁事业的共同发展,应湘潭仲裁委员会的邀请,现在我市律师行业中选择、推荐一批符合担任仲裁员条件的资深律师作为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任职条件,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记录,公道正派,业务过硬,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仲裁员职责,接受仲裁委交办的工作。
二、应聘方法
1.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上届仲裁员本人愿意继续应聘的,应重新提出申报意见。
2.填写《湘潭仲裁委员会第七届仲裁员申报表》。(以
下简称“申报表”)。所有申报应聘仲裁员的,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凡没有填写《申报表》的或填写内容严重缺项失实的,将视为没有提出申报意见。
三、提交材料
1.《申报表》需加贴二寸免冠近照,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其兼任仲裁员的意见且加盖印章(word版和PDF版)。
2.律师执业证、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职称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体现个人成就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等(扫描件)。
3.未受过行政处分或行业惩戒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四、提交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统一收集本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交材料,并汇总报名人员情况(附件二),在8月26日17:00前发送至协会邮箱,邮件命名:“某某律所仲裁员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协会邮箱:hnxtslsxh@163.com)
联系人:赵熙 联系电话:58239107
附件:
1.湘潭仲裁委员会第七届仲裁员申报表
2.第七届仲裁员申报情况汇总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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