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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2年度湘潭市本级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17 10:1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各律所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市委两新工委拟于近期举办2022年度市本级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5月20日-22日(为期三天)
二、培训地点
湘潭市党员教育示范基地(湘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
三、培训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附件1)
四、培训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体参训学员及工作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报到入园。培训班学员集中核酸检测点设市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检测时间为5月18日(星期三)下午,进行集中核酸的参训学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参训学员也可自行进行核酸检测。
2.培训期间全程封闭式管理,具体要求见《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参训人员报到时,请一并上交签好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报到时间为5月20日上午8:30-10:00。
3.请全体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日程安排和党员教育示范基地相关规定要求。
联系人:谈卉 联系电话:58227617
附件:
1.参训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须知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关于参加2022年度湘潭市本级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概要描述】 各律所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市委两新工委拟于近期举办2022年度市本级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5月20日-22日(为期三天)
二、培训地点
湘潭市党员教育示范基地(湘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
三、培训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附件1)
四、培训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体参训学员及工作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报到入园。培训班学员集中核酸检测点设市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检测时间为5月18日(星期三)下午,进行集中核酸的参训学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参训学员也可自行进行核酸检测。
2.培训期间全程封闭式管理,具体要求见《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参训人员报到时,请一并上交签好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报到时间为5月20日上午8:30-10:00。
3.请全体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日程安排和党员教育示范基地相关规定要求。
联系人:谈卉 联系电话:58227617
附件:
1.参训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须知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17 10:11
- 访问量:0
各律所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市委两新工委拟于近期举办2022年度市本级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5月20日-22日(为期三天)
二、培训地点
湘潭市党员教育示范基地(湘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
三、培训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附件1)
四、培训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体参训学员及工作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报到入园。培训班学员集中核酸检测点设市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检测时间为5月18日(星期三)下午,进行集中核酸的参训学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参训学员也可自行进行核酸检测。
2.培训期间全程封闭式管理,具体要求见《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参训人员报到时,请一并上交签好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报到时间为5月20日上午8:30-10:00。
3.请全体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日程安排和党员教育示范基地相关规定要求。
联系人:谈卉 联系电话:58227617
附件:
1.参训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须知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
参训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黄滔 |
女 |
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 |
15873239571 |
黄淇悦 |
男 |
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8007325282 |
兰萍 |
女 |
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5898578813 |
曹铸 |
男 |
湖南芙蓉(湘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3027306324 |
肖雨芬 |
女 |
湖南碧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5616272727 |
赵晓烨 |
女 |
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 |
15675276197 |
刘源 |
女 |
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8607328982 |
郭正佳 |
女 |
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5898511610 |
杨艳红 |
女 |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9198299202 |
李松儒 |
男 |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8607324444 |
吴雅平 |
女 |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 |
13786293099 |
曾相铭 |
男 |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
15574469287 |
付一博 |
男 |
湖南湘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3393973897 |
姜家旭 |
男 |
湖南湘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5526459786 |
李姝睿 |
女 |
湖南岩铮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
18005367816 |
胡佐华 |
男 |
湖南岩铮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 |
17377777423 |
郝宇峰 |
男 |
湖南云天(湘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8773208655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黄锶瑶 |
女 |
湖南众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
18670955855 |
王丹 |
女 |
湖南明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13973218180 |
丁若彤 |
女 |
湖南红都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
18173232829 |
刘格 |
女 |
湖南君子莲律师事务所会计 |
18073278409 |
附件2
疫情防控须知
一、加强自我防控。自通知之日起,请所有参训人员、工作人员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尽量不进入人群聚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持续关注个人的湖南居民健康码,有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委两新工委办报备。
二、提前核酸检测。全体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方可入园报到。市委两新工委提供定点集中检测,也可自行安排检测,具体检测地点与相关医院沟通后另行通知;
三、严格执行规定。不聚集不扎堆不请吃,采取封闭式培训。每天培训开始前,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民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晚上执行查寝制度,无特殊情况禁止外出。
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
姓名: 性别:男□ 女□ 年龄:
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1.近28天是否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是□ 否□ ,如有请注明国家(地区)__________________入境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2.近14天是否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是□ 否□
3.近14天是否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是□ 否□,如有请注明城市:________市_______区,最后离开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
4.近14天是否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亲属、朋友:是□否□
5.近14天是否接触过可疑病例及发热病人:是□ 否□
6.近14天是否有家人、朋友发热或患肺炎等疾病:是£ 否□
7.是否曾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是□ 否□
8.是否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是□ 否□
9.近14天您本人是否有如下症状:
发热□ 咳嗽□ 寒战□ 鼻塞□ 流涕□ 咽痛□ 头痛□
嗅(味)觉减退□ 乏力□ 肌肉酸痛□ 关节酸痛□ 胸闷□
气促呼吸困难□ 结膜充血□ 恶心□ 呕吐□ 腹泻□ 腹痛□
或有其他需要说明的身体不适症状
本人承诺:如实填写上述内容,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
□经核,本人均无上述相关情况
10.健康码 □绿色 □黄色 □红色
11.行程码 □无带“*”城市旅居史 □带“*”城市旅居史
填表人(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1.请在对应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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