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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25 10:1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各律所党支部:

  现将《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

  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扛牢政治责任,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和人民律师定位,聚焦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引领

  1.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市律师行业党委在领导律协和指导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重点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谋全局、抓落实的作用。

  2.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推动形成全市律师行业加强政治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考核、奖惩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壮大主流正面舆论,对各类错误言行敢抓敢管,防止发生损害律师队伍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确保线上线下无“噪音””杂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全行业强化保密意识教育。

  4.开展政治轮训。举办党建培训班,重点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骨干党员律师、新入党的党员律师以及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必修课,完善线上与线下结合、理论与实务结合的培训模式,推动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5.发挥把关作用。落实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引导律所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把关定向作用,推动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落实到律所决策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选聘、评优推荐、表彰奖励、合伙人晋升以及教育管理、日常监督、违规惩戒中的重要作用,督促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二、落实工作制度

  6.完善基层党建机制。协调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发挥对县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建联系点建设,推动律师行业党委对口联系县域中小律所,提高中小律所党建工作水平。

  7.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行业党委和各党支部要以开展律师行业“制度落实年”活动为抓手,认真组织督导全行业全面落实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和相关国家部委、全国律协及我省、我市政法机关近年来制定的有关律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要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 切实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的意见》《关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及相关工作的规定》)强化调研、督导、考评,开展线上答题竞赛等具体活动,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生根生效。

  8.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中小律所党建工作推进会,创新中小所党建工作路径,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党支部“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工作模式,探索推广由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牵头组建联合党支部并选派党组织负责人的做法。加大在无党员和党员人数较少律所发展党员的力度,督促党建指导员履职尽责,更好发挥作用。

  9.创建红色党建品牌。鼓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加快品牌建设步伐,建设一批红色党建品牌,年底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建品牌。

  三、加强队伍建设

  10.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培养和发展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各律师事务所应制定律所双培工程实施计划,明确培养对象和培养时间,并报告上级党组织。市律师行业党委及时上报拟培养党员名单,包括所在律所、姓名、年龄、培养人等情况。切实发挥党建指导员职能作用,着力在联合党支部覆盖的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培养党员,逐步减少无党员律师事务所数量,逐步达到每家律师事务所党员人数3名以上。

  11.抓好律师人才培养。坚持党管人才,继续抓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青年律师培养,形成各专业领城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律所管理人才梯队发展。加大涉外法律服务等示范律所的培育力度,建立常态化交流帮扶机制,促进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广大律师参与职称评定和专业水平评价工作。

  12.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巩固和深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落实禁止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规炒作案件、违法违规收费各项规定,探索建立行贿律师黑名单及公开披露制度,严肃处理向司法人员行贿的律师,定期通报律师违规炒作案件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健全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机制,严格规范律师风险代理,进一步整治律师联盟、资本进入律所等突出问题。

  13.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和群团工作。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党外律师的团结引领,推进党外律师队伍建设。加快市律师行业共青团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青年工作的领导。依照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切实保障会员权利。

  四、营造良好氛围

  14.压实监管职责。压实行业党委、律师协会和律所的监管职责,加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强化涉律师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建立失职惩戒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5.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系列活动(方案另行印发),深入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通过开展读书班、微宣讲、主题征文、先进典型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16.选树标杆典型。严格对标两新工委关于“标杆党组织”创建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湘潭市两新标杆党组织“党建一帮一”活动实施方案》,以点带面推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切实发挥标杆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现各地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总结提炼和推广应用,实现压力传导,优势互补,不断扩大“党建一帮一”帮带工作成效。

  五、服务中心工作

  17.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律师行业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起草修改等工作,提出高质量立法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

  18.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助力千企”三联三送三引进、助力乡村振兴“百企兴百村”等活动,贯彻落实“强园区,兴实体”的总要求,引导律所对接商会、工商联,参与企业合规建设,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积极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19.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努力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的深度广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

  20.落实驻点调研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联点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先进党组织或一个后进党组织,深入了解基层实际,通过“解剖麻雀”认识规律,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21.开展党建述职评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委委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落实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律所党组织书记向律师行业党委进行年度述职,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进行年度述职,并将述职情况向省律师行业党委报告。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坚持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确保行业风清气正。

关于印发《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概要描述】  各律所党支部:

  现将《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

  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扛牢政治责任,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和人民律师定位,聚焦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引领

  1.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市律师行业党委在领导律协和指导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重点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谋全局、抓落实的作用。

  2.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推动形成全市律师行业加强政治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考核、奖惩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壮大主流正面舆论,对各类错误言行敢抓敢管,防止发生损害律师队伍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确保线上线下无“噪音””杂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全行业强化保密意识教育。

  4.开展政治轮训。举办党建培训班,重点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骨干党员律师、新入党的党员律师以及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必修课,完善线上与线下结合、理论与实务结合的培训模式,推动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5.发挥把关作用。落实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引导律所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把关定向作用,推动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落实到律所决策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选聘、评优推荐、表彰奖励、合伙人晋升以及教育管理、日常监督、违规惩戒中的重要作用,督促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二、落实工作制度

  6.完善基层党建机制。协调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发挥对县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建联系点建设,推动律师行业党委对口联系县域中小律所,提高中小律所党建工作水平。

  7.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行业党委和各党支部要以开展律师行业“制度落实年”活动为抓手,认真组织督导全行业全面落实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和相关国家部委、全国律协及我省、我市政法机关近年来制定的有关律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要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 切实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的意见》《关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及相关工作的规定》)强化调研、督导、考评,开展线上答题竞赛等具体活动,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生根生效。

  8.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中小律所党建工作推进会,创新中小所党建工作路径,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党支部“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工作模式,探索推广由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牵头组建联合党支部并选派党组织负责人的做法。加大在无党员和党员人数较少律所发展党员的力度,督促党建指导员履职尽责,更好发挥作用。

  9.创建红色党建品牌。鼓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加快品牌建设步伐,建设一批红色党建品牌,年底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建品牌。

  三、加强队伍建设

  10.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培养和发展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各律师事务所应制定律所双培工程实施计划,明确培养对象和培养时间,并报告上级党组织。市律师行业党委及时上报拟培养党员名单,包括所在律所、姓名、年龄、培养人等情况。切实发挥党建指导员职能作用,着力在联合党支部覆盖的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培养党员,逐步减少无党员律师事务所数量,逐步达到每家律师事务所党员人数3名以上。

  11.抓好律师人才培养。坚持党管人才,继续抓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青年律师培养,形成各专业领城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律所管理人才梯队发展。加大涉外法律服务等示范律所的培育力度,建立常态化交流帮扶机制,促进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广大律师参与职称评定和专业水平评价工作。

  12.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巩固和深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落实禁止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规炒作案件、违法违规收费各项规定,探索建立行贿律师黑名单及公开披露制度,严肃处理向司法人员行贿的律师,定期通报律师违规炒作案件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健全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机制,严格规范律师风险代理,进一步整治律师联盟、资本进入律所等突出问题。

  13.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和群团工作。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党外律师的团结引领,推进党外律师队伍建设。加快市律师行业共青团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青年工作的领导。依照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切实保障会员权利。

  四、营造良好氛围

  14.压实监管职责。压实行业党委、律师协会和律所的监管职责,加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强化涉律师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建立失职惩戒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5.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系列活动(方案另行印发),深入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通过开展读书班、微宣讲、主题征文、先进典型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16.选树标杆典型。严格对标两新工委关于“标杆党组织”创建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湘潭市两新标杆党组织“党建一帮一”活动实施方案》,以点带面推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切实发挥标杆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现各地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总结提炼和推广应用,实现压力传导,优势互补,不断扩大“党建一帮一”帮带工作成效。

  五、服务中心工作

  17.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律师行业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起草修改等工作,提出高质量立法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

  18.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助力千企”三联三送三引进、助力乡村振兴“百企兴百村”等活动,贯彻落实“强园区,兴实体”的总要求,引导律所对接商会、工商联,参与企业合规建设,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积极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19.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努力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的深度广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

  20.落实驻点调研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联点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先进党组织或一个后进党组织,深入了解基层实际,通过“解剖麻雀”认识规律,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21.开展党建述职评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委委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落实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律所党组织书记向律师行业党委进行年度述职,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进行年度述职,并将述职情况向省律师行业党委报告。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坚持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确保行业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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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

  2022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扛牢政治责任,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和人民律师定位,聚焦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引领

  1.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市律师行业党委在领导律协和指导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重点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谋全局、抓落实的作用。

  2.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推动形成全市律师行业加强政治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考核、奖惩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壮大主流正面舆论,对各类错误言行敢抓敢管,防止发生损害律师队伍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确保线上线下无“噪音””杂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全行业强化保密意识教育。

  4.开展政治轮训。举办党建培训班,重点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骨干党员律师、新入党的党员律师以及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必修课,完善线上与线下结合、理论与实务结合的培训模式,推动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5.发挥把关作用。落实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引导律所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把关定向作用,推动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落实到律所决策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选聘、评优推荐、表彰奖励、合伙人晋升以及教育管理、日常监督、违规惩戒中的重要作用,督促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二、落实工作制度

  6.完善基层党建机制。协调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发挥对县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建联系点建设,推动律师行业党委对口联系县域中小律所,提高中小律所党建工作水平。

  7.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行业党委和各党支部要以开展律师行业“制度落实年”活动为抓手,认真组织督导全行业全面落实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和相关国家部委、全国律协及我省、我市政法机关近年来制定的有关律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要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 切实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的意见》《关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及相关工作的规定》)强化调研、督导、考评,开展线上答题竞赛等具体活动,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生根生效。

  8.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中小律所党建工作推进会,创新中小所党建工作路径,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党支部“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工作模式,探索推广由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牵头组建联合党支部并选派党组织负责人的做法。加大在无党员和党员人数较少律所发展党员的力度,督促党建指导员履职尽责,更好发挥作用。

  9.创建红色党建品牌。鼓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加快品牌建设步伐,建设一批红色党建品牌,年底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建品牌。

  三、加强队伍建设

  10.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培养和发展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各律师事务所应制定律所双培工程实施计划,明确培养对象和培养时间,并报告上级党组织。市律师行业党委及时上报拟培养党员名单,包括所在律所、姓名、年龄、培养人等情况。切实发挥党建指导员职能作用,着力在联合党支部覆盖的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培养党员,逐步减少无党员律师事务所数量,逐步达到每家律师事务所党员人数3名以上。

  11.抓好律师人才培养。坚持党管人才,继续抓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青年律师培养,形成各专业领城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律所管理人才梯队发展。加大涉外法律服务等示范律所的培育力度,建立常态化交流帮扶机制,促进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广大律师参与职称评定和专业水平评价工作。

  12.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巩固和深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落实禁止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规炒作案件、违法违规收费各项规定,探索建立行贿律师黑名单及公开披露制度,严肃处理向司法人员行贿的律师,定期通报律师违规炒作案件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健全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机制,严格规范律师风险代理,进一步整治律师联盟、资本进入律所等突出问题。

  13.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和群团工作。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党外律师的团结引领,推进党外律师队伍建设。加快市律师行业共青团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青年工作的领导。依照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切实保障会员权利。

  四、营造良好氛围

  14.压实监管职责。压实行业党委、律师协会和律所的监管职责,加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强化涉律师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建立失职惩戒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5.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系列活动(方案另行印发),深入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通过开展读书班、微宣讲、主题征文、先进典型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16.选树标杆典型。严格对标两新工委关于“标杆党组织”创建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湘潭市两新标杆党组织“党建一帮一”活动实施方案》,以点带面推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切实发挥标杆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现各地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总结提炼和推广应用,实现压力传导,优势互补,不断扩大“党建一帮一”帮带工作成效。

  五、服务中心工作

  17.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律师行业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起草修改等工作,提出高质量立法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

  18.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助力千企”三联三送三引进、助力乡村振兴“百企兴百村”等活动,贯彻落实“强园区,兴实体”的总要求,引导律所对接商会、工商联,参与企业合规建设,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积极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19.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努力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的深度广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

  20.落实驻点调研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联点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先进党组织或一个后进党组织,深入了解基层实际,通过“解剖麻雀”认识规律,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21.开展党建述职评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委委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落实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律所党组织书记向律师行业党委进行年度述职,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进行年度述职,并将述职情况向省律师行业党委报告。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坚持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确保行业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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