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关于召开2021年度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1年度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1-06 10:0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现就召开2021年度各律所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和要求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团结干事氛围,为实现“对标行业一方阵、走向全国最前列”的目标凝心聚力。

  二、对照检查内容

  各党组织和党员要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查摆问题。

  1、检视通读《中国共产党的90年》、《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共共产党历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要》等情况,读了没有、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

  2、检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了哪些具体问题、改了多少、改得怎样,还有哪些没有改到位;

  3、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事实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4、检视年度行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及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清单要求,找差距,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方法步骤

  1.深入学习研讨。各律所组织生活会前,各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的90年》、《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共共产党历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教材内容,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会前党组织书记与党员必谈,党员与党员之间必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对一些有误解和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反复谈;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

  3.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要聚焦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重点从今年以来思想政治学习、问题整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内容逐条梳理问题形成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见附件1),进行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党组织书记既要模范带头,又要严格要求,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照抄照搬,甚至从网上下载、购买相关材料等行为。

  4.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聚焦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主要对准三个方面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止绕弯子、兜圈子,虚晃一枪、浮在表面。个人自评要敢于揭短亮丑,既摆出具体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又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党员互评要敢于“亮剑”,在每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批评,要敞开思想、直面问题,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5.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优秀不超过30%的比例,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党员大会上,党组织书记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等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6.党组织书记述职。做好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述职评议。今年,行业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采取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

  7.积极整改落实。会后,律所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班子书面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努力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班子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要求

  1.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应当集中开展,不能在网上进行,此项工作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

  2.本次需要报送到行业党办的资料共有5项:书记述职报告、2021年度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情况表(附件2)、2021年度党员述职测评汇总表(附件3)、2021年度律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附件4)、支部记录本及相关党建资料。前三项资料请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后两项资料自评表需纸质档和电子档,支部记录本及相关资料交纸质档。资料提交截止日期至2022年2月26日。

  3、除了要提交的资料外,请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行保存组织生活会专题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谈卉 赵熙 联系电话:0731—58239107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2021年度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表

  3、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员述职测评汇总表

  4、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

 

 

关于召开2021年度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概要描述】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现就召开2021年度各律所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和要求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团结干事氛围,为实现“对标行业一方阵、走向全国最前列”的目标凝心聚力。

  二、对照检查内容

  各党组织和党员要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查摆问题。

  1、检视通读《中国共产党的90年》、《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共共产党历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要》等情况,读了没有、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

  2、检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了哪些具体问题、改了多少、改得怎样,还有哪些没有改到位;

  3、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事实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4、检视年度行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及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清单要求,找差距,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方法步骤

  1.深入学习研讨。各律所组织生活会前,各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的90年》、《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共共产党历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教材内容,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会前党组织书记与党员必谈,党员与党员之间必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对一些有误解和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反复谈;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

  3.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要聚焦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重点从今年以来思想政治学习、问题整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内容逐条梳理问题形成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见附件1),进行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党组织书记既要模范带头,又要严格要求,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照抄照搬,甚至从网上下载、购买相关材料等行为。

  4.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聚焦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主要对准三个方面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止绕弯子、兜圈子,虚晃一枪、浮在表面。个人自评要敢于揭短亮丑,既摆出具体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又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党员互评要敢于“亮剑”,在每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批评,要敞开思想、直面问题,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5.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优秀不超过30%的比例,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党员大会上,党组织书记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等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6.党组织书记述职。做好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述职评议。今年,行业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采取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

  7.积极整改落实。会后,律所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班子书面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努力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班子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要求

  1.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应当集中开展,不能在网上进行,此项工作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

  2.本次需要报送到行业党办的资料共有5项:书记述职报告、2021年度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情况表(附件2)、2021年度党员述职测评汇总表(附件3)、2021年度律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附件4)、支部记录本及相关党建资料。前三项资料请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后两项资料自评表需纸质档和电子档,支部记录本及相关资料交纸质档。资料提交截止日期至2022年2月26日。

  3、除了要提交的资料外,请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行保存组织生活会专题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谈卉 赵熙 联系电话:0731—58239107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2021年度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表

  3、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员述职测评汇总表

  4、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1-06 10:00
  • 访问量:0
详情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现就召开2021年度各律所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和要求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团结干事氛围,为实现“对标行业一方阵、走向全国最前列”的目标凝心聚力。

  二、对照检查内容

  各党组织和党员要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查摆问题。

  1、检视通读《中国共产党的90年》、《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共共产党历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要》等情况,读了没有、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

  2、检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了哪些具体问题、改了多少、改得怎样,还有哪些没有改到位;

  3、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事实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4、检视年度行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及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清单要求,找差距,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方法步骤

  1.深入学习研讨。各律所组织生活会前,各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的90年》、《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共共产党历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教材内容,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会前党组织书记与党员必谈,党员与党员之间必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对一些有误解和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反复谈;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

  3.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要聚焦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重点从今年以来思想政治学习、问题整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内容逐条梳理问题形成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见附件1),进行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党组织书记既要模范带头,又要严格要求,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照抄照搬,甚至从网上下载、购买相关材料等行为。

  4.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聚焦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主要对准三个方面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止绕弯子、兜圈子,虚晃一枪、浮在表面。个人自评要敢于揭短亮丑,既摆出具体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又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党员互评要敢于“亮剑”,在每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批评,要敞开思想、直面问题,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5.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优秀不超过30%的比例,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党员大会上,党组织书记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等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6.党组织书记述职。做好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述职评议。今年,行业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采取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

  7.积极整改落实。会后,律所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班子书面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努力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班子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要求

  1.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应当集中开展,不能在网上进行,此项工作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

  2.本次需要报送到行业党办的资料共有5项:书记述职报告、2021年度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情况表(附件2)、2021年度党员述职测评汇总表(附件3)、2021年度律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附件4)、支部记录本及相关党建资料。前三项资料请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后两项资料自评表需纸质档和电子档,支部记录本及相关资料交纸质档。资料提交截止日期至2022年2月26日。

  3、除了要提交的资料外,请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行保存组织生活会专题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谈卉 赵熙 联系电话:0731—58239107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2021年度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表

  3、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员述职测评汇总表

  4、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相关文件

推荐新闻

客服热线:

0731-58239107

传真:

0731-58239107

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湘潭大道众一国际A栋17楼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21 湘潭市律师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1015250号-1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长沙   本网站已支持ipv4 ipv6双向访问

请输入您想搜索的内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