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市司法局的要求,决定在各律师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主体,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范围
各律师事务所.
三、检查重点
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主要采取自查方式进行,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排查各自办公场所的安全隐患,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接受市司法局抽查并将自查情况含检查图片报协会秘书处。
四、时间安排
于5月10日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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