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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湘潭市律师协会业余篮球队的倡议书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7-20 16:36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市律协全体会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的压力,同时充分展示湘潭市律师队伍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湘潭市律师树立健康文明向上的工作、生活方式,以健康的体魄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湘潭市律师协议决定于近期组建以湘潭市律师协会冠名的篮球队。现将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目的宗旨
组建市律协篮球队目的是搭建我市律师之间相互交流、对外交往的新平台,通过一系列健康有益 的体育活动,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和谐,展现律师队伍的精神风貌。
二、球队的性质
市律协篮球队为市律师协会律师会员中篮球爱好者的自发性群众性组织,不在社团部门登记,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三、参加对象和要求:
1、湘潭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工作管理人员;
2、对篮球运动有兴趣、有爱好;
3、男性,年龄不限;
4、热衷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愿意共同承担球队的活动经费,牺牲个人休息时间,确保经常参加训练及比赛,服从团队统一调度和安排。
四、队员确定及球队的管理
1、蓝球队成员人数计划为20名内,具体人员依据报名情况及球员水平另行确定;由市律协负责队员及队长的确定,球队的日常管理规则、比赛组织安排等后续事宜待球队成立后再行协商确定。
2、篮球队队长负责初期球队的整合、磨合、配合训练,确定球员的位置及比赛的有关技术性工作,协助律师协会对球员进行管理,制定训练及比赛计划等。
五、球队的活动方式
1、训练比赛场地:由律师协会联系确定;
2、 比赛训练:时间由律师协会具体安排并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
3、球队的活动经费来源:律师协会承担球队的装备、租场和组赛等相关费用,其他经费开支通过单位赞助或球员自助等方式处理;
六、报名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本所报名参与人员的名报市律协秘书处。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2年7月20日
关于组建湘潭市律师协会业余篮球队的倡议书
【概要描述】 市律协全体会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的压力,同时充分展示湘潭市律师队伍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湘潭市律师树立健康文明向上的工作、生活方式,以健康的体魄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湘潭市律师协议决定于近期组建以湘潭市律师协会冠名的篮球队。现将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目的宗旨
组建市律协篮球队目的是搭建我市律师之间相互交流、对外交往的新平台,通过一系列健康有益 的体育活动,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和谐,展现律师队伍的精神风貌。
二、球队的性质
市律协篮球队为市律师协会律师会员中篮球爱好者的自发性群众性组织,不在社团部门登记,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三、参加对象和要求:
1、湘潭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工作管理人员;
2、对篮球运动有兴趣、有爱好;
3、男性,年龄不限;
4、热衷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愿意共同承担球队的活动经费,牺牲个人休息时间,确保经常参加训练及比赛,服从团队统一调度和安排。
四、队员确定及球队的管理
1、蓝球队成员人数计划为20名内,具体人员依据报名情况及球员水平另行确定;由市律协负责队员及队长的确定,球队的日常管理规则、比赛组织安排等后续事宜待球队成立后再行协商确定。
2、篮球队队长负责初期球队的整合、磨合、配合训练,确定球员的位置及比赛的有关技术性工作,协助律师协会对球员进行管理,制定训练及比赛计划等。
五、球队的活动方式
1、训练比赛场地:由律师协会联系确定;
2、 比赛训练:时间由律师协会具体安排并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
3、球队的活动经费来源:律师协会承担球队的装备、租场和组赛等相关费用,其他经费开支通过单位赞助或球员自助等方式处理;
六、报名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本所报名参与人员的名报市律协秘书处。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2年7月20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7-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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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全体会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的压力,同时充分展示湘潭市律师队伍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湘潭市律师树立健康文明向上的工作、生活方式,以健康的体魄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湘潭市律师协议决定于近期组建以湘潭市律师协会冠名的篮球队。现将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目的宗旨
组建市律协篮球队目的是搭建我市律师之间相互交流、对外交往的新平台,通过一系列健康有益 的体育活动,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和谐,展现律师队伍的精神风貌。
二、球队的性质
市律协篮球队为市律师协会律师会员中篮球爱好者的自发性群众性组织,不在社团部门登记,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三、参加对象和要求:
1、湘潭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工作管理人员;
2、对篮球运动有兴趣、有爱好;
3、男性,年龄不限;
4、热衷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愿意共同承担球队的活动经费,牺牲个人休息时间,确保经常参加训练及比赛,服从团队统一调度和安排。
四、队员确定及球队的管理
1、蓝球队成员人数计划为20名内,具体人员依据报名情况及球员水平另行确定;由市律协负责队员及队长的确定,球队的日常管理规则、比赛组织安排等后续事宜待球队成立后再行协商确定。
2、篮球队队长负责初期球队的整合、磨合、配合训练,确定球员的位置及比赛的有关技术性工作,协助律师协会对球员进行管理,制定训练及比赛计划等。
五、球队的活动方式
1、训练比赛场地:由律师协会联系确定;
2、 比赛训练:时间由律师协会具体安排并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
3、球队的活动经费来源:律师协会承担球队的装备、租场和组赛等相关费用,其他经费开支通过单位赞助或球员自助等方式处理;
六、报名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本所报名参与人员的名报市律协秘书处。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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