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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3-13 17:5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各县(市)区妇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

  为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以《反对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维权案例征集的相关要求,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征集时间:2016年4月—2016年5月

  评选时间:2016年6月

  二、征集范围

  1、近3年来,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独立或联合成功办理的有关维护妇女儿童的诉讼、仲裁、调解的典型案例。

  2、案件事实清楚,处理过程完整,解决问题有效果或者调解工作方法、途径和机制上有创新,同时又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借鉴意义。

  三、征集案例类型

  1、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案件,特别是家庭暴力案件、离婚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赡养纠纷、财产纠纷等妇女儿童处于劣势的案件;

  2、涉及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侵犯案件,包括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宅基地等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3、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特别是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等性质恶劣的案件;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

  4、涉及性别歧视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生育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案件;

  5、其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

  四、征集评选程序及具体要求

  1、组织发动。各级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参与,踊跃参加,根据范围与类型,推荐报送本系统办理或发现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整理(详见附件1)。

  2、申报推荐。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各自系统上报符合征集类型和评选条件的维权案例。原则上妇联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15个;公安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法院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司法行政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案例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书面材料由报送单位形成案例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通过各自系统上报。报送截止时间5月30日。

  00001. 评审总结。6月中上旬,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归口整理。此次活动将设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法学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报送案例秉承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集中评选。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个,颁发荣誉证书。

  00002. 成果展现。优秀案例汇编成册,结合“11.25”反对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与“家庭律师基层行”活动载体,并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对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宣传展示、案例评述、以案说法。

  五、其他

  湘潭市妇联联系人:王镱霏

  联系电话:58583175

  电子邮箱:593534747@qq.com

  湘潭市公安局联系人:宾光辉

  联系电话:55297160

  电子邮箱:254031901@qq.ocm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谭四红

  联系电话:58553328

  电子邮箱:394116566@qq.com

  湘潭市司法局联系人:盛文

  联系电话:58570477

  电子邮箱:332097846@qq.com

  附件1:湘潭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报送格式

  附件2:湘潭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汇总表

 

 

湘潭市妇女联合会 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湘潭市司法局

2016年3月31日

关于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概要描述】  各县(市)区妇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

  为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以《反对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维权案例征集的相关要求,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征集时间:2016年4月—2016年5月

  评选时间:2016年6月

  二、征集范围

  1、近3年来,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独立或联合成功办理的有关维护妇女儿童的诉讼、仲裁、调解的典型案例。

  2、案件事实清楚,处理过程完整,解决问题有效果或者调解工作方法、途径和机制上有创新,同时又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借鉴意义。

  三、征集案例类型

  1、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案件,特别是家庭暴力案件、离婚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赡养纠纷、财产纠纷等妇女儿童处于劣势的案件;

  2、涉及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侵犯案件,包括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宅基地等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3、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特别是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等性质恶劣的案件;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

  4、涉及性别歧视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生育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案件;

  5、其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

  四、征集评选程序及具体要求

  1、组织发动。各级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参与,踊跃参加,根据范围与类型,推荐报送本系统办理或发现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整理(详见附件1)。

  2、申报推荐。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各自系统上报符合征集类型和评选条件的维权案例。原则上妇联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15个;公安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法院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司法行政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案例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书面材料由报送单位形成案例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通过各自系统上报。报送截止时间5月30日。

  00001. 评审总结。6月中上旬,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归口整理。此次活动将设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法学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报送案例秉承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集中评选。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个,颁发荣誉证书。

  00002. 成果展现。优秀案例汇编成册,结合“11.25”反对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与“家庭律师基层行”活动载体,并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对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宣传展示、案例评述、以案说法。

  五、其他

  湘潭市妇联联系人:王镱霏

  联系电话:58583175

  电子邮箱:593534747@qq.com

  湘潭市公安局联系人:宾光辉

  联系电话:55297160

  电子邮箱:254031901@qq.ocm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谭四红

  联系电话:58553328

  电子邮箱:394116566@qq.com

  湘潭市司法局联系人:盛文

  联系电话:58570477

  电子邮箱:332097846@qq.com

  附件1:湘潭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报送格式

  附件2:湘潭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汇总表

 

 

湘潭市妇女联合会 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湘潭市司法局

2016年3月31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3-13 17:50
  •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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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妇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

  为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以《反对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维权案例征集的相关要求,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征集时间:2016年4月—2016年5月

  评选时间:2016年6月

  二、征集范围

  1、近3年来,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独立或联合成功办理的有关维护妇女儿童的诉讼、仲裁、调解的典型案例。

  2、案件事实清楚,处理过程完整,解决问题有效果或者调解工作方法、途径和机制上有创新,同时又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借鉴意义。

  三、征集案例类型

  1、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案件,特别是家庭暴力案件、离婚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赡养纠纷、财产纠纷等妇女儿童处于劣势的案件;

  2、涉及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侵犯案件,包括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宅基地等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3、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特别是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等性质恶劣的案件;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

  4、涉及性别歧视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生育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案件;

  5、其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

  四、征集评选程序及具体要求

  1、组织发动。各级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参与,踊跃参加,根据范围与类型,推荐报送本系统办理或发现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整理(详见附件1)。

  2、申报推荐。妇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各自系统上报符合征集类型和评选条件的维权案例。原则上妇联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15个;公安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法院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司法行政系统报送案例不少于25个。案例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书面材料由报送单位形成案例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通过各自系统上报。报送截止时间5月30日。

  00001. 评审总结。6月中上旬,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归口整理。此次活动将设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法学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报送案例秉承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集中评选。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个,颁发荣誉证书。

  00002. 成果展现。优秀案例汇编成册,结合“11.25”反对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与“家庭律师基层行”活动载体,并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对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宣传展示、案例评述、以案说法。

  五、其他

  湘潭市妇联联系人:王镱霏

  联系电话:58583175

  电子邮箱:593534747@qq.com

  湘潭市公安局联系人:宾光辉

  联系电话:55297160

  电子邮箱:254031901@qq.ocm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谭四红

  联系电话:58553328

  电子邮箱:394116566@qq.com

  湘潭市司法局联系人:盛文

  联系电话:58570477

  电子邮箱:332097846@qq.com

  附件1:湘潭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报送格式

  附件2:湘潭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汇总表

 

 

湘潭市妇女联合会 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湘潭市司法局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

妇女儿童维权案例报送格式
 
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按照以下格式报送,大标题为统一格式小二号宋体加黑,正文为仿宋体三号字。

湘潭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例

案例标题:xxx(人名)xxx案
案例类型:
办案时间: xxxx年xx月—xx
办案单位:xxx
 办 人: xxx
案例基本情况:500字)
办理过程及结果:1000字)
办案思路及策略:300字)
案件办理的启示:200字)
单位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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