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开展“家庭律师基层行”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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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2-22

  各县市区(园区)妇联、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湘潭”建设,提高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市妇联、市司法局、市律协决定,从3月开始,在全市开展“家庭律师基层行”普法宣传活动。请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共同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请各级妇联将普法宣传活动安排表报市妇联权益部;请自愿报名参加湘潭市“家庭律师讲师团”的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申请表报市律协秘书处。报送时间3月8日前。

  市妇联联系人:权益部颜宇霆

  联系电话:58583175 18673258696

  邮箱:459871834@qq.com

  市律协联系人:杨巧

  联系电话:13973278384

  邮箱:153627664@qq.com

  附件:1、2017年湘潭市“家庭律师基层行”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2、湘潭市“家庭律师讲师团”讲师申请表

  3、湘潭市“家庭律师基层行”普法宣传活动安排表

  湘潭市妇女联合会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2017年湘潭市“家庭律师基层行”

  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一、工作主题

  建设法治 湘潭巾帼在行动——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

  二、工作内容

  各县市区(园区)妇联,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宣讲律师团队,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三、工作时间

  2017年全年

  四、工作任务

  1.在全市举办“家庭律师社区行”普法讲座40场;

  2.组织2000名妇女参加普法讲座;

  3.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份;

  4.评选3堂精品课。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宣传巡讲

  时间:3月

  内容:各县市区(园区)妇联,联合律师志愿宣讲团,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在基层进行巡讲3场以上,在当地主流报纸或电视媒体刊发一期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维权或以案说法的宣传专栏,以家庭平安促社会和谐。

  第二阶段:维权服务进社区

  时间:4月—11月中旬

  内容:

  1.各县市区(园区)妇联,按任务分配表完成普法讲座,每场妇女参加人数不低于50人。

  2.在举办普法讲座的社区(村)设立妇女维权的普法宣传专栏。

  3.在举办普法讲座的社区(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4.律协组织志愿律师开展妇女维权服务。

  5.举办普法讲座目标任务分配表。

  单位普法讲座(场)

  湘潭县6

  湘乡市6

  韶山市6

  雨湖区6

  岳塘区6

  高新区3

  湘潭经开区4

  昭山示范区3

  总计40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

  时间:11月底

  内容:市妇联、市司法局、市律协共同对各地巡讲活动进行实地督导和终期评估,开展精品普法课申报评选,由市律协向上级推荐3堂普法精品课(每堂精品课须有30分钟的视频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妇联、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要将此次活动作为落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强力推进,抓出实效。

  (二)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各级妇联、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要加强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要积极争取和协调各级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带头参加宣传活动;要因地制宜,贴近群众,注重实效,重点宣传反对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障等相关内容,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教育功效。

  (三)加强督导,强化保障。此次活动时间长、跨度大,各级妇联、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要组成督导组,适时分赴各地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避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