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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部):
根据《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21年度第三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实习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12月23日上午9:30-11:00
地点:湘潭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A栋17楼)
2、面试
时间:12月24日上午8:30-11:30
地点:湘潭市律师协会小会议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A栋17楼)
二、考核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规定,法治理论、根据案列撰写法律文书等内容。面试内容重点考核实习人员的举止、涵养、语言表达能力;职业道德理念以及基本的职业素养;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对律师实务的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
三、笔试考核题型
笔试实行百分制,时长90分钟。题型分为主观题+客观题:(主观题为40分,客观题为60分)。
四、考核要求
笔试考核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无补考。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五、考场须知
1、参考人员提前20分钟进场,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实习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实习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参考人员只准携带实习证、身份证和必须的文具参加笔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3、笔试开始1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4、参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5、笔试开始前和笔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6、参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传递资料、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卷答案或交换试卷。若有舞弊行为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作笔试不合格处理。
六、其他
1、参考人员注意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参加面试人员请准备好参加50篇实务训练撰写的实习日志;10份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个人总结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材料请用小四号仿宋字体,行间距20双面打印)
七、加2021年度第三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笔试人员名单: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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