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准予戴洪文律师执业公告


分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1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经湘潭市司法局初审、湖南省司法厅审核,准予戴洪文公职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工作证书(批文为湖南省司法厅湘司许〔2018〕102号)。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戴洪文 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司法局

2018年4月13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