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准予廖娟娟等6名律师执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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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5-1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经湘潭市司法局初审、湖南省司法厅审核,准予廖娟娟等6名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批文为湖南省司法厅湘司许〔2018〕119号)。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专职律师(3名)

  廖娟娟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段湘湘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张立明 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3名)

  罗 健 湘潭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局

  向华新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

  唐 杰 湘潭县农业局

 

 

湘潭市司法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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