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准予张攀等3名律师执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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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1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湘潭市司法局初审、湖南省司法厅核准,准予张攀等3名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工作证(批文为湖南省司法厅湘司许〔2020〕390号)。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公职律师(1名)

  张 攀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司律师(2名)

  颜 娟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徐立群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

 

 

湘潭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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