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关于举办“破产法实务”学习培训活动的 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5-10 17:3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破产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人实务操作能力,湘潭市律师协会和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举办“破产法实务”学习培训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湘潭市律师协会
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承办单位:湘潭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1、湘潭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
2、全市律师自愿参加(含实习人员)。
三、时间地址
时间:2021年5月14日(本周五)下午1:50到5:30
地址:湘潭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众一国际A栋17楼)
四、讲课嘉宾
1、粟宝珍 湖南省律师协会破产法专委会主任、省法学会破产法分会常务副会长、一级律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讲课主题:破产管理实务
2、陈均炯 京东集团破产拍卖部华南区负责人,曾担任某法院破产庭资深法官。
讲课主题:破产资产处置
五、活动流程
1、13:50—14:00签到;
2、14:00—14:05致欢迎词;
3、14:05—15:30粟宝珍主任分享破产管理实务;
4、15:30—15:50茶歇、合影;
5、15:50—17:00陈均炯分享破产资产处置;
6、17:00—17:30自由发问,与京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活动记入继续教育培训4课时;
3、请各律所行政人员汇总本律所参加人员名单(格式“姓名+律所+手机号码”),于 5月13日 12:00 前,报给市律协秘书处赵熙。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5月10日
关于举办“破产法实务”学习培训活动的 通知
【概要描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破产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人实务操作能力,湘潭市律师协会和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举办“破产法实务”学习培训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湘潭市律师协会
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承办单位:湘潭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1、湘潭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
2、全市律师自愿参加(含实习人员)。
三、时间地址
时间:2021年5月14日(本周五)下午1:50到5:30
地址:湘潭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众一国际A栋17楼)
四、讲课嘉宾
1、粟宝珍 湖南省律师协会破产法专委会主任、省法学会破产法分会常务副会长、一级律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讲课主题:破产管理实务
2、陈均炯 京东集团破产拍卖部华南区负责人,曾担任某法院破产庭资深法官。
讲课主题:破产资产处置
五、活动流程
1、13:50—14:00签到;
2、14:00—14:05致欢迎词;
3、14:05—15:30粟宝珍主任分享破产管理实务;
4、15:30—15:50茶歇、合影;
5、15:50—17:00陈均炯分享破产资产处置;
6、17:00—17:30自由发问,与京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活动记入继续教育培训4课时;
3、请各律所行政人员汇总本律所参加人员名单(格式“姓名+律所+手机号码”),于 5月13日 12:00 前,报给市律协秘书处赵熙。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5月10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5-10 17:33
- 访问量:0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破产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人实务操作能力,湘潭市律师协会和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举办“破产法实务”学习培训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湘潭市律师协会
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承办单位:湘潭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1、湘潭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
2、全市律师自愿参加(含实习人员)。
三、时间地址
时间:2021年5月14日(本周五)下午1:50到5:30
地址:湘潭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众一国际A栋17楼)
四、讲课嘉宾
1、粟宝珍 湖南省律师协会破产法专委会主任、省法学会破产法分会常务副会长、一级律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讲课主题:破产管理实务
2、陈均炯 京东集团破产拍卖部华南区负责人,曾担任某法院破产庭资深法官。
讲课主题:破产资产处置
五、活动流程
1、13:50—14:00签到;
2、14:00—14:05致欢迎词;
3、14:05—15:30粟宝珍主任分享破产管理实务;
4、15:30—15:50茶歇、合影;
5、15:50—17:00陈均炯分享破产资产处置;
6、17:00—17:30自由发问,与京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活动记入继续教育培训4课时;
3、请各律所行政人员汇总本律所参加人员名单(格式“姓名+律所+手机号码”),于 5月13日 12:00 前,报给市律协秘书处赵熙。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5月10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推荐新闻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21 湘潭市律师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1015250号-1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长沙 本网站已支持ipv4 ipv6双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