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部):
为进一步织密织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确保各律师事务所正常运转,切实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律师务必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持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扛牢责任,做到职责分工清晰,坚决做到“六个”绝不放松。
二、适应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工作方式方法
1、切实减少接触式办公。对于需要上传下达的工作,务必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如无紧急情况,采取电话、短信、书面报告请示等方式办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和直接接触。
2、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机关的防控措施和工作调整的要求,不因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暂时的不便而引发矛盾。
3、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疫情防控提供优质、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涉疫情法治宣传,参与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密切关注主动及时报备
1、律所出现健康码非绿码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社区和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上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非绿码者姓名、家庭住址、行程情况、核酸检测结果等。)
2、非必要不要离潭,近期不前往有病例的地区出差或旅游。如确需离潭,报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把关审核同意,报备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返所后,主动告知外出期间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律所及时做好记录。
四、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
1、规范办公场所人员管理。凡进入办公场所人员必须查验“两码一记录”(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禁止非绿码者进入。
2、全面开展办公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坚持每日按要求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勤开窗、常通风,重点对办公楼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及办公家具、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处理。对办公室的门窗把锁、电脑键盘鼠标、座椅扶手等频繁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清理垃圾,防止滋生病菌。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3、注意科学安全使用空调系统。使用中央空调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对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送风方式进行查勘,并对风道、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处理,确定无交叉感染风险后方可使用。
五、加强律所食堂管理
采取分散就餐、错时供餐等方式供餐就餐;就餐人数较多时应采取打包配餐制,避免食堂规模聚集就餐。
六、密切关注国内新冠疫情动态
关注官方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七、主动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疫苗是当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15岁以上且无医学禁忌症者应早、就近、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各律师事务所结合本律所实际,坚决抓好各项疫情防控保障措施落地落实,以必胜信念和顽强斗志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本律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律师参与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以及公益活动情况及时报告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31-58239107
协会邮箱:hnxtslsxh@163.com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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