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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调动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委员积极性,更好地服务广大会员,湘潭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第七届市律协各专委会优秀委员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16个专委会全体委员
三、评选条件
1.社会效果。注重理论研究和业务总结,发挥自己在专业领域的作用和影响。
2.业务能力。积极参与律师相关领域业务能力建设。
3.工作实绩。积极参加本专委会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专委会主任委员交办的工作任务。
4.作用发挥。在执业所在地热心倡导、参加相关业务活动,组织和帮助所在地律师开展本专业业务活动。
5.理论研讨。研究撰写与专委会专业领域相关的文章并获发表或在专委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可优先考虑。
社会效果、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用发挥和理论研讨五个方面,各占20分分值,总分100分。
四、评选环节
评选分为两个环节,专委会进行内部评选,确定优秀委员候选人名单后,提交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进行评选确定。
(一)专委会初评
1.委员自愿报名参与评选,根据评选条件要求上报参评材料。
2.专委会主任组织全体委员共同评选出优秀委员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评选活动可通过会议、网络(如QQ群、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参加委员应达到本专委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结果有效。
3.评选活动各专委会应邀请分管监事参加,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4.《专委会优秀委员候选人评选结果》(见附件2)由专委会主任委员负责填写,并报分管会长确认。
(二)评选确定
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对初评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结果按得票数排序,根据优秀委员分配名额确定名单;遇最后一名有多人票数相同者,进行再次投票确定。投票、计票过程由监事会负责监督。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专委会认真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优秀委员评选工作。
2.请各专委会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优秀委员候选人评选结果及参评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到协会邮箱:
联系人:赵熙 联系电话:58239107
协会邮箱:hnxtslsxh@163.com
附件:
1.优秀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
2.专委会优秀委员申报表
3.专委会优秀委员候选人评选结果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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