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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湘潭市律师行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暨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湘潭市律师行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暨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大会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1-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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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关于召开湘潭市律师行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暨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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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党组、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司法厅党组、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市委“两新”工委、市司法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为,推动全市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行业党委和协会决定召开湘潭市律师行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暨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大会,也是全市律师行业政治轮训的重要内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持

会议分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主持:王剑平;

(二)第二阶段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主持:王莹。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8:00-12:00;

(二)地点: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

三、主要内容

(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崔赣同志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

(二)请黄力攻同志作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惩戒工作(近3年)分析报告;

(三)请市司法局刘冰莲调研员点评惩戒工作;

(四)领导讲话。

四、参加人员

(一)全体党委委员;

(二)协会正副会长;

(三)协会监事会正副监事长;

(四)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五)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六)邀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参加;

(七)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邀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和律师工作股股长。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统计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和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于11月30日上午10点前报协会秘书处;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会议8:00签到、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8:30正式开始;

(三)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四)所有参会人员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为绿色。

 

 

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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