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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8-25 09:0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关于申报2022年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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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部)、公职、公司律师、法援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机制,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在全社会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团市委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推荐宣传活动。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团市委。

活动平台:湘潭文明网、法治湘潭网、红网、湘潭在线、这里是湘潭、湘潭市司法局、湘潭共青团微信、湘潭共青团抖音号。

二、申报条件

1.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

(1)坚持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在社会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2)建立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在主流媒体上有相关报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4)有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平台)和队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与保障机制,普法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按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2.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个人”

(1)热心公益普法事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积极主动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参与公益普法2年以上。

(2)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做出了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通过有效的渠道和平台,坚持公益普法,工作扎实有效,被普通百姓广泛关注、认可,并在社会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4)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带头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事迹突出,5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三、活动步骤

1.申报。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自荐申报。

2.初审。市律师协会结合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给主办单位。

3.评选。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法治工作者、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10个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10名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个人”,经主办单位审定后,在网上进行公示。

4.宣传。组织市主要新闻媒体对获评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让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典型事迹广为知晓、深入人心,为入选的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颁发证书,同步向省级相关活动推荐评选。

四、申报方式

所有需提供的文档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联系人、移动电话、办公电话,一式两份,电子版文档与电子照片同时报送),经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日12点前报送至市律师协会邮箱。

联系人:赵熙     协会邮箱:hnxtslsxh@163.com

附件:

1.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推荐审批表

2.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推荐审批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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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 附件1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大小:
    2022-08-25 09:01:55
  • 附件2湘潭市“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大小:
    2022-08-25 0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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