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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面小康考评任务

关于2016年全面小康考评任务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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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5-31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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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湘潭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要求,2016年我局承担的考评指标是“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达2.0”。为圆满完成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公律科和律协办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今年发展律师队伍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总结回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刘新明书记为组长,谢岸烨副局长为副组长,公律科、律协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安排部署。3月10日,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傅军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发展律师队伍,完成全面小康考评任务。会后,局党组书记刘新明组织市律协会长、县市区局局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会议并提了工作要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岸烨提出:将增加律师人数纳入县市区司法局业

  务考评范围,并把任务分解到各律师事务所,实行一定奖罚措施。3月12日,副局长谢岸烨组织召开律协党委书记、会长会议,专门研究增加律师人数问题。三是下发任务清单。3月22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制定《关于下发<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全市26家律师事务所增加律师73人,并以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律协会长、公律科长、律协办主任为领导责任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汇报协调。加强与省司法厅律管处、市小康办、市统计局的汇报衔接,争取指导和支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1月10日,与省厅律管处副处长鲁纪文联系确定律师数的报送依据。3月10日,副局长谢岸烨到省司法厅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律管处长刘昌松汇报全面小康建设工作。4月11日,市政府副秘书长章礼华受戴德清副市长委托,专门听取我局关于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的汇报。二是强化举措。3月中旬,利用司考科给全市通过司法考试发证之际,发出邀请函及律师事务所宣传材料,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进湘潭律师队伍。5月22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湘潭大学举办“湘潭市律师行业高校毕业专场职业招聘会”,市区12家律师事务所到现场进行招聘宣传并解答求职咨询。三是督查落实。实行“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半年一讲评”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考评指标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工作落实。3月9日至4月14日,副局长谢岸烨带队到湘晋所、湘君所、百舸所、晶石所、潭州所等就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发展律师队伍问题进行督查指导。4月19日,统计各律师事务所完成任务情况,基本持平。5月26日,统计各律师事务所完成任务情况。四是强化宣传。今年向市小康办报送稿件2篇,《市司法局综合施策着力完成全面小康考评任务》被市小康工作简报第4期采用。4月18日《湘潭日报》刊登了《200多个律师岗位虚位以待》。

  (三)工作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律师9人。其中新进17人,调出、注销 8 人。12家市直律师事务所增加了12人,其余14家县域所减少了3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增速缓慢。2015年底,我市共有510名律师(478名社会律师,20名公司律师,12名法律援助律师),律师数达万分之1.81。今年为实现万分之2的目标,需要增加73名律师,平均每月需增加律师6名。但一至五月,全市新增律师9人(应增加30人),增加率才1.9%。

  (二)进展失衡。12家市直律师事务所增加了12人,其余14家县域所减少了3人,市直所好于县域所。湘晋所新增律师数4人,目标实现值66.7%。而有的律所不仅没增加反而减少了,留不住人。

  (三)措施乏力。任务清单下发后,有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没有压实责任,过于强调困难,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举措。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完成指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意识,加压奋进。各部门认清形势,坚持既定目标不动摇,迎难而上,确保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律师事务所主任具体抓,责任到人、任务倒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按照“问题管理,差距促进”的要求,着力抓好招聘“新”律师、引进“老”律师、发展“两公”律师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评指标任务。

  (三)加强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按“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半年一讲评”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考评指标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分别在业务考评中扣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完成任务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定奖励。

  附《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完成对照表》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6年5月31日

关于2016年全面小康考评任务

【概要描述】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湘潭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要求,2016年我局承担的考评指标是“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达2.0”。为圆满完成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公律科和律协办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今年发展律师队伍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总结回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刘新明书记为组长,谢岸烨副局长为副组长,公律科、律协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安排部署。3月10日,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傅军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发展律师队伍,完成全面小康考评任务。会后,局党组书记刘新明组织市律协会长、县市区局局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会议并提了工作要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岸烨提出:将增加律师人数纳入县市区司法局业

  务考评范围,并把任务分解到各律师事务所,实行一定奖罚措施。3月12日,副局长谢岸烨组织召开律协党委书记、会长会议,专门研究增加律师人数问题。三是下发任务清单。3月22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制定《关于下发<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全市26家律师事务所增加律师73人,并以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律协会长、公律科长、律协办主任为领导责任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汇报协调。加强与省司法厅律管处、市小康办、市统计局的汇报衔接,争取指导和支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1月10日,与省厅律管处副处长鲁纪文联系确定律师数的报送依据。3月10日,副局长谢岸烨到省司法厅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律管处长刘昌松汇报全面小康建设工作。4月11日,市政府副秘书长章礼华受戴德清副市长委托,专门听取我局关于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的汇报。二是强化举措。3月中旬,利用司考科给全市通过司法考试发证之际,发出邀请函及律师事务所宣传材料,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进湘潭律师队伍。5月22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湘潭大学举办“湘潭市律师行业高校毕业专场职业招聘会”,市区12家律师事务所到现场进行招聘宣传并解答求职咨询。三是督查落实。实行“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半年一讲评”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考评指标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工作落实。3月9日至4月14日,副局长谢岸烨带队到湘晋所、湘君所、百舸所、晶石所、潭州所等就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发展律师队伍问题进行督查指导。4月19日,统计各律师事务所完成任务情况,基本持平。5月26日,统计各律师事务所完成任务情况。四是强化宣传。今年向市小康办报送稿件2篇,《市司法局综合施策着力完成全面小康考评任务》被市小康工作简报第4期采用。4月18日《湘潭日报》刊登了《200多个律师岗位虚位以待》。

  (三)工作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律师9人。其中新进17人,调出、注销 8 人。12家市直律师事务所增加了12人,其余14家县域所减少了3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增速缓慢。2015年底,我市共有510名律师(478名社会律师,20名公司律师,12名法律援助律师),律师数达万分之1.81。今年为实现万分之2的目标,需要增加73名律师,平均每月需增加律师6名。但一至五月,全市新增律师9人(应增加30人),增加率才1.9%。

  (二)进展失衡。12家市直律师事务所增加了12人,其余14家县域所减少了3人,市直所好于县域所。湘晋所新增律师数4人,目标实现值66.7%。而有的律所不仅没增加反而减少了,留不住人。

  (三)措施乏力。任务清单下发后,有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没有压实责任,过于强调困难,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举措。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完成指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意识,加压奋进。各部门认清形势,坚持既定目标不动摇,迎难而上,确保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律师事务所主任具体抓,责任到人、任务倒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按照“问题管理,差距促进”的要求,着力抓好招聘“新”律师、引进“老”律师、发展“两公”律师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评指标任务。

  (三)加强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按“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半年一讲评”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考评指标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分别在业务考评中扣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完成任务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定奖励。

  附《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完成对照表》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6年5月31日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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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湘潭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要求,2016年我局承担的考评指标是“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达2.0”。为圆满完成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公律科和律协办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今年发展律师队伍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总结回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刘新明书记为组长,谢岸烨副局长为副组长,公律科、律协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安排部署。3月10日,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傅军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发展律师队伍,完成全面小康考评任务。会后,局党组书记刘新明组织市律协会长、县市区局局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会议并提了工作要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岸烨提出:将增加律师人数纳入县市区司法局业

  务考评范围,并把任务分解到各律师事务所,实行一定奖罚措施。3月12日,副局长谢岸烨组织召开律协党委书记、会长会议,专门研究增加律师人数问题。三是下发任务清单。3月22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制定《关于下发<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全市26家律师事务所增加律师73人,并以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律协会长、公律科长、律协办主任为领导责任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汇报协调。加强与省司法厅律管处、市小康办、市统计局的汇报衔接,争取指导和支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1月10日,与省厅律管处副处长鲁纪文联系确定律师数的报送依据。3月10日,副局长谢岸烨到省司法厅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律管处长刘昌松汇报全面小康建设工作。4月11日,市政府副秘书长章礼华受戴德清副市长委托,专门听取我局关于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的汇报。二是强化举措。3月中旬,利用司考科给全市通过司法考试发证之际,发出邀请函及律师事务所宣传材料,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进湘潭律师队伍。5月22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湘潭大学举办“湘潭市律师行业高校毕业专场职业招聘会”,市区12家律师事务所到现场进行招聘宣传并解答求职咨询。三是督查落实。实行“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半年一讲评”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考评指标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工作落实。3月9日至4月14日,副局长谢岸烨带队到湘晋所、湘君所、百舸所、晶石所、潭州所等就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发展律师队伍问题进行督查指导。4月19日,统计各律师事务所完成任务情况,基本持平。5月26日,统计各律师事务所完成任务情况。四是强化宣传。今年向市小康办报送稿件2篇,《市司法局综合施策着力完成全面小康考评任务》被市小康工作简报第4期采用。4月18日《湘潭日报》刊登了《200多个律师岗位虚位以待》。

  (三)工作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律师9人。其中新进17人,调出、注销 8 人。12家市直律师事务所增加了12人,其余14家县域所减少了3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增速缓慢。2015年底,我市共有510名律师(478名社会律师,20名公司律师,12名法律援助律师),律师数达万分之1.81。今年为实现万分之2的目标,需要增加73名律师,平均每月需增加律师6名。但一至五月,全市新增律师9人(应增加30人),增加率才1.9%。

  (二)进展失衡。12家市直律师事务所增加了12人,其余14家县域所减少了3人,市直所好于县域所。湘晋所新增律师数4人,目标实现值66.7%。而有的律所不仅没增加反而减少了,留不住人。

  (三)措施乏力。任务清单下发后,有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没有压实责任,过于强调困难,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举措。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完成指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意识,加压奋进。各部门认清形势,坚持既定目标不动摇,迎难而上,确保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律师事务所主任具体抓,责任到人、任务倒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按照“问题管理,差距促进”的要求,着力抓好招聘“新”律师、引进“老”律师、发展“两公”律师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评指标任务。

  (三)加强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按“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半年一讲评”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考评指标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分别在业务考评中扣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完成任务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定奖励。

  附《2016年发展律师队伍工作任务完成对照表》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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