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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各律所组织学习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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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17

  按照省司法厅党组和市司法局党组就学习贯彻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会议精神的部署,10月29日湘潭市律师协会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学习贯彻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并将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情况报市律协秘书处。

 

 

  11月2日,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委、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召开联席会议。市律师行业党委全体委员和市律协会长办公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律师工作科科长刘冰莲、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晏军出席会议。

  会上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彭春秋领学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与会人员结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一军,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在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讲话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再次强调,全市各律所、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建引领、重视党建活动,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会议部署要求,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推动湘潭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部分律所组织学习现场)

  全市共组织36场次学习会议,共计500余人参加。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