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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钢律师参加司法部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学习小结

陈钢律师参加司法部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学习小结

  • 分类:律所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2-04 16:26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2020年12月11日至27日,司法部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第一期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本人有幸全程参加了本期培训,丰富充实的17天培训结束了,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的基本情况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于2020年11月下发了《关于参加2020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培训项目的通知》(司律字【2020】3号),从全国范围内选出200名公职律师、200名公司律师进行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实战训练等业务培训和实务训练相结合方式,重点提升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企业合规、海外法律风险审查等方面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实操能力,2020年在北京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约100人,培训时长为17天,采用全脱产的方式。经过湘潭市司法局、湖南省司法厅的推荐,本人参加了司法部在北大法学院举办的第一期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的学习。

  2020年12月11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楼报告厅,隆重举办了本期培训班的开学典礼,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出席,郭雳书记作了开班致辞,周院生局长就举办本期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如何发挥涉外公司律师的作用、完善公司律师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重要讲话。开班典礼结束后,郭雳书记为本班讲了第一课。17天的学习,课程安排得满满当当,有当前最热门的中美关系、长臂管辖、制裁清单,也有国际商事、跨境交易的风险管控和争议解决;有金融合规、涉外信托的法律分析,也有海外投资、国际并购的专题讲解;有民法典、证券法的解读,也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的比较研究。在学习的最后一天(2020年12月27日),安排了一天的结业汇报,全班100名学习分成8个小组进行了学习汇报,并接受了指导老师、专题教授的提问和答辩。当天下午在答辩结束后,举行了本期培训班的结业典礼,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于文超副处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出席了结业典礼,结业典礼上,由本期培训班的课程总设计师、带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其生揭晓了答辩成绩,于文超副处长对本次培训班进行了小结,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作了重要讲话,最后在结业典礼上给每位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二、学到的新知识

  (一)中美关系和长臂管辖

  本次学习有几位老师都讲到了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国际形势,特别是与美国的关系。目前美国对中国的打压持续升级,就在我们学习期间,2020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将77个实体列入所谓的“实体清单”,其中大部分为中国企业、高校及个人等,而借口是,这些实体存在所谓“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行动”。本班的学员中就有其所在单位本次被列入清单的,列入清单后对其单位有致命的伤害,对公司的经营影响很大。中美关系最好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也不可能恢复到从前最好的伙伴关系时代。因为中国的崛起让美国有危机感,美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制裁措施打压中国的国有企业,打击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当前的国际形势和美国的长臂管辖是我们必须关注和认真考虑的问题,通过本次学习也让我懂得了如何去思考这一类的问题。

  (二)国际商事的争端解决

  本次学习安排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局长高晓力、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时磊律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刘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从不同的角度讲解了国际商事的争端解决问题。

  我国目前有两个新的预防和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机构和组织。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2018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法释〔2018〕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任命首批8名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目前共任命3批计16名法官),6月29日,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西安正式设立,是最高人民法院常设审判机构。2018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聘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正式组建,聘任首批31名专家委员(14个国家和地区)(2020.12.8,共聘任2批55名专家委员,25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行动措施,支持“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2020年10月5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联合有关国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设立非政府间、非盈利性、国际性社会团体“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该组织为国际性、非营利性国际组织,主要由世界各国商业/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学术研究机构等自愿结成,宗旨是提供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到解决的多元化服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高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总部将设在中国北京,并根据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在相关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依法提供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服务,包括宣传培训、对话磋商、合规建设、预警防范、标准合同推广、多元化争端解决等;(2)举办国际会议、论坛,搭建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探讨国际商事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3)收集整理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领域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参与有关国际机构或组织议题讨论、规则制定与修改等国际事务;(4)发布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方面的统计数据和研究报告,加强对国际商事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开展大数据应用,形成出版物,建立相应资料中心;(5)培养和储备国际化法律人才,建立具有高尚道德水平与精良专业素质的专家队伍;(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等,与其他机构签署备忘录、合作协议或开展其他有关活动;(6)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促进与世界其他商事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学术机构、智库的经验交流与业务合作,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等。这是一个全新的组织。

  如果没有参加这次培训,我也不会关心也不会知道这方面新的信息。

  (三)金融合规和风险防范

  通过王新教授的讲解,让我懂得金融合规和风险防范对一个企业而言是多么的重要,中兴通讯、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海外受罚都是因为自身合规意识淡薄直接招致企业的“灾难”,特别是刑事合规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目前我国企业还没有牢固确立合规意识和合规文化,缺乏在业务流程基础上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我所在的单位也是如此。因此这次培训结束回去以后,还要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好宣传工作,让他们引起足够的足够的重视,树立合规意识,防范风险。合规文化、合规制度建设应当成为企业的一部分。

  三、学习体会

  我于198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30多年的执业经历,所在的单位也是司法部第一批公司律师试点单位,“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于2003年4月经司法部批准正式成立。30多年的执业生涯第一次参加这么高规格的培训,在此我要感谢湘潭市司法局、湖南省司法厅的推荐,把这么珍贵的学习机会给了我,同时也感谢司法部和北大法学院的精心组织,挑选了阵容强大的师资为我们授课,使我大开眼界,特别是这次学习的地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是我一生向往的学校,能到北大校园来学习,也是我一生的夙愿,我暗暗的下决心,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完成好学习任务,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

  通过17天高强度的学习,最深切的感受是,作为国企的法务工作者,必须要关注国际形势。来学习之前,总认为中美贸易战离我们公司很遥远,涉外法律与我们没有多大关联,经过学习之后,完全改变了过去的想法,切实感受到了学习涉外法律知识的紧迫性,国际形势特别是中美关系对企业的影响,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部下大力气组织对公司律师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的初衷,目前我国在国际形势中的地位迫使我们要尽快提高公司律师涉外法律知识水平,公司律师也要高度关注国际形势和中美关系,对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可能对中采取的措施要有预判和应对措施。

  本次培训的每一位老师在授课时政治站位都很高,17天的学习让我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同时也感受到了北大的深厚底蕴,结识了很多优秀的老师和同学。司法部和北大法学院领导对本次培训班也倾注了很多的心血,对每一们学员都非常关心。培训组织也是一流水平,无论是师资的衔接还是食宿的安排,日常事务的管理,疫情防控等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虽然是封闭在学校,但每天的生活学习都非常充实。17天的封闭培训让我终生难忘。

  总之,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收获巨大,也希望司法部建立一个公司律师交流的平台,让公司律师更好的发挥自身作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陈钢律师参加司法部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学习小结

【概要描述】  2020年12月11日至27日,司法部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第一期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本人有幸全程参加了本期培训,丰富充实的17天培训结束了,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的基本情况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于2020年11月下发了《关于参加2020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培训项目的通知》(司律字【2020】3号),从全国范围内选出200名公职律师、200名公司律师进行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实战训练等业务培训和实务训练相结合方式,重点提升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企业合规、海外法律风险审查等方面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实操能力,2020年在北京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约100人,培训时长为17天,采用全脱产的方式。经过湘潭市司法局、湖南省司法厅的推荐,本人参加了司法部在北大法学院举办的第一期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的学习。

  2020年12月11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楼报告厅,隆重举办了本期培训班的开学典礼,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出席,郭雳书记作了开班致辞,周院生局长就举办本期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如何发挥涉外公司律师的作用、完善公司律师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重要讲话。开班典礼结束后,郭雳书记为本班讲了第一课。17天的学习,课程安排得满满当当,有当前最热门的中美关系、长臂管辖、制裁清单,也有国际商事、跨境交易的风险管控和争议解决;有金融合规、涉外信托的法律分析,也有海外投资、国际并购的专题讲解;有民法典、证券法的解读,也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的比较研究。在学习的最后一天(2020年12月27日),安排了一天的结业汇报,全班100名学习分成8个小组进行了学习汇报,并接受了指导老师、专题教授的提问和答辩。当天下午在答辩结束后,举行了本期培训班的结业典礼,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于文超副处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出席了结业典礼,结业典礼上,由本期培训班的课程总设计师、带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其生揭晓了答辩成绩,于文超副处长对本次培训班进行了小结,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作了重要讲话,最后在结业典礼上给每位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二、学到的新知识

  (一)中美关系和长臂管辖

  本次学习有几位老师都讲到了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国际形势,特别是与美国的关系。目前美国对中国的打压持续升级,就在我们学习期间,2020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将77个实体列入所谓的“实体清单”,其中大部分为中国企业、高校及个人等,而借口是,这些实体存在所谓“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行动”。本班的学员中就有其所在单位本次被列入清单的,列入清单后对其单位有致命的伤害,对公司的经营影响很大。中美关系最好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也不可能恢复到从前最好的伙伴关系时代。因为中国的崛起让美国有危机感,美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制裁措施打压中国的国有企业,打击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当前的国际形势和美国的长臂管辖是我们必须关注和认真考虑的问题,通过本次学习也让我懂得了如何去思考这一类的问题。

  (二)国际商事的争端解决

  本次学习安排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局长高晓力、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时磊律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刘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从不同的角度讲解了国际商事的争端解决问题。

  我国目前有两个新的预防和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机构和组织。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2018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法释〔2018〕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任命首批8名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目前共任命3批计16名法官),6月29日,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西安正式设立,是最高人民法院常设审判机构。2018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聘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正式组建,聘任首批31名专家委员(14个国家和地区)(2020.12.8,共聘任2批55名专家委员,25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行动措施,支持“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2020年10月5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联合有关国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设立非政府间、非盈利性、国际性社会团体“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该组织为国际性、非营利性国际组织,主要由世界各国商业/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学术研究机构等自愿结成,宗旨是提供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到解决的多元化服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高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总部将设在中国北京,并根据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在相关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依法提供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服务,包括宣传培训、对话磋商、合规建设、预警防范、标准合同推广、多元化争端解决等;(2)举办国际会议、论坛,搭建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探讨国际商事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3)收集整理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领域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参与有关国际机构或组织议题讨论、规则制定与修改等国际事务;(4)发布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方面的统计数据和研究报告,加强对国际商事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开展大数据应用,形成出版物,建立相应资料中心;(5)培养和储备国际化法律人才,建立具有高尚道德水平与精良专业素质的专家队伍;(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等,与其他机构签署备忘录、合作协议或开展其他有关活动;(6)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促进与世界其他商事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学术机构、智库的经验交流与业务合作,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等。这是一个全新的组织。

  如果没有参加这次培训,我也不会关心也不会知道这方面新的信息。

  (三)金融合规和风险防范

  通过王新教授的讲解,让我懂得金融合规和风险防范对一个企业而言是多么的重要,中兴通讯、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海外受罚都是因为自身合规意识淡薄直接招致企业的“灾难”,特别是刑事合规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目前我国企业还没有牢固确立合规意识和合规文化,缺乏在业务流程基础上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我所在的单位也是如此。因此这次培训结束回去以后,还要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好宣传工作,让他们引起足够的足够的重视,树立合规意识,防范风险。合规文化、合规制度建设应当成为企业的一部分。

  三、学习体会

  我于198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30多年的执业经历,所在的单位也是司法部第一批公司律师试点单位,“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于2003年4月经司法部批准正式成立。30多年的执业生涯第一次参加这么高规格的培训,在此我要感谢湘潭市司法局、湖南省司法厅的推荐,把这么珍贵的学习机会给了我,同时也感谢司法部和北大法学院的精心组织,挑选了阵容强大的师资为我们授课,使我大开眼界,特别是这次学习的地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是我一生向往的学校,能到北大校园来学习,也是我一生的夙愿,我暗暗的下决心,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完成好学习任务,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

  通过17天高强度的学习,最深切的感受是,作为国企的法务工作者,必须要关注国际形势。来学习之前,总认为中美贸易战离我们公司很遥远,涉外法律与我们没有多大关联,经过学习之后,完全改变了过去的想法,切实感受到了学习涉外法律知识的紧迫性,国际形势特别是中美关系对企业的影响,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部下大力气组织对公司律师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的初衷,目前我国在国际形势中的地位迫使我们要尽快提高公司律师涉外法律知识水平,公司律师也要高度关注国际形势和中美关系,对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可能对中采取的措施要有预判和应对措施。

  本次培训的每一位老师在授课时政治站位都很高,17天的学习让我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同时也感受到了北大的深厚底蕴,结识了很多优秀的老师和同学。司法部和北大法学院领导对本次培训班也倾注了很多的心血,对每一们学员都非常关心。培训组织也是一流水平,无论是师资的衔接还是食宿的安排,日常事务的管理,疫情防控等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虽然是封闭在学校,但每天的生活学习都非常充实。17天的封闭培训让我终生难忘。

  总之,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收获巨大,也希望司法部建立一个公司律师交流的平台,让公司律师更好的发挥自身作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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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1日至27日,司法部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第一期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本人有幸全程参加了本期培训,丰富充实的17天培训结束了,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的基本情况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于2020年11月下发了《关于参加2020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培训项目的通知》(司律字【2020】3号),从全国范围内选出200名公职律师、200名公司律师进行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实战训练等业务培训和实务训练相结合方式,重点提升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企业合规、海外法律风险审查等方面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实操能力,2020年在北京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约100人,培训时长为17天,采用全脱产的方式。经过湘潭市司法局、湖南省司法厅的推荐,本人参加了司法部在北大法学院举办的第一期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的学习。

  2020年12月11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楼报告厅,隆重举办了本期培训班的开学典礼,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出席,郭雳书记作了开班致辞,周院生局长就举办本期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如何发挥涉外公司律师的作用、完善公司律师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重要讲话。开班典礼结束后,郭雳书记为本班讲了第一课。17天的学习,课程安排得满满当当,有当前最热门的中美关系、长臂管辖、制裁清单,也有国际商事、跨境交易的风险管控和争议解决;有金融合规、涉外信托的法律分析,也有海外投资、国际并购的专题讲解;有民法典、证券法的解读,也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的比较研究。在学习的最后一天(2020年12月27日),安排了一天的结业汇报,全班100名学习分成8个小组进行了学习汇报,并接受了指导老师、专题教授的提问和答辩。当天下午在答辩结束后,举行了本期培训班的结业典礼,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于文超副处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出席了结业典礼,结业典礼上,由本期培训班的课程总设计师、带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其生揭晓了答辩成绩,于文超副处长对本次培训班进行了小结,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作了重要讲话,最后在结业典礼上给每位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二、学到的新知识

  (一)中美关系和长臂管辖

  本次学习有几位老师都讲到了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国际形势,特别是与美国的关系。目前美国对中国的打压持续升级,就在我们学习期间,2020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将77个实体列入所谓的“实体清单”,其中大部分为中国企业、高校及个人等,而借口是,这些实体存在所谓“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行动”。本班的学员中就有其所在单位本次被列入清单的,列入清单后对其单位有致命的伤害,对公司的经营影响很大。中美关系最好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也不可能恢复到从前最好的伙伴关系时代。因为中国的崛起让美国有危机感,美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制裁措施打压中国的国有企业,打击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当前的国际形势和美国的长臂管辖是我们必须关注和认真考虑的问题,通过本次学习也让我懂得了如何去思考这一类的问题。

  (二)国际商事的争端解决

  本次学习安排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局长高晓力、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时磊律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刘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从不同的角度讲解了国际商事的争端解决问题。

  我国目前有两个新的预防和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机构和组织。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2018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法释〔2018〕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任命首批8名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目前共任命3批计16名法官),6月29日,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西安正式设立,是最高人民法院常设审判机构。2018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聘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正式组建,聘任首批31名专家委员(14个国家和地区)(2020.12.8,共聘任2批55名专家委员,25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行动措施,支持“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2020年10月5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联合有关国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设立非政府间、非盈利性、国际性社会团体“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该组织为国际性、非营利性国际组织,主要由世界各国商业/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学术研究机构等自愿结成,宗旨是提供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到解决的多元化服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高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总部将设在中国北京,并根据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在相关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依法提供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服务,包括宣传培训、对话磋商、合规建设、预警防范、标准合同推广、多元化争端解决等;(2)举办国际会议、论坛,搭建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探讨国际商事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3)收集整理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领域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参与有关国际机构或组织议题讨论、规则制定与修改等国际事务;(4)发布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方面的统计数据和研究报告,加强对国际商事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开展大数据应用,形成出版物,建立相应资料中心;(5)培养和储备国际化法律人才,建立具有高尚道德水平与精良专业素质的专家队伍;(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等,与其他机构签署备忘录、合作协议或开展其他有关活动;(6)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促进与世界其他商事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学术机构、智库的经验交流与业务合作,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等。这是一个全新的组织。

  如果没有参加这次培训,我也不会关心也不会知道这方面新的信息。

  (三)金融合规和风险防范

  通过王新教授的讲解,让我懂得金融合规和风险防范对一个企业而言是多么的重要,中兴通讯、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海外受罚都是因为自身合规意识淡薄直接招致企业的“灾难”,特别是刑事合规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目前我国企业还没有牢固确立合规意识和合规文化,缺乏在业务流程基础上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我所在的单位也是如此。因此这次培训结束回去以后,还要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好宣传工作,让他们引起足够的足够的重视,树立合规意识,防范风险。合规文化、合规制度建设应当成为企业的一部分。

  三、学习体会

  我于198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30多年的执业经历,所在的单位也是司法部第一批公司律师试点单位,“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于2003年4月经司法部批准正式成立。30多年的执业生涯第一次参加这么高规格的培训,在此我要感谢湘潭市司法局、湖南省司法厅的推荐,把这么珍贵的学习机会给了我,同时也感谢司法部和北大法学院的精心组织,挑选了阵容强大的师资为我们授课,使我大开眼界,特别是这次学习的地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是我一生向往的学校,能到北大校园来学习,也是我一生的夙愿,我暗暗的下决心,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完成好学习任务,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

  通过17天高强度的学习,最深切的感受是,作为国企的法务工作者,必须要关注国际形势。来学习之前,总认为中美贸易战离我们公司很遥远,涉外法律与我们没有多大关联,经过学习之后,完全改变了过去的想法,切实感受到了学习涉外法律知识的紧迫性,国际形势特别是中美关系对企业的影响,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部下大力气组织对公司律师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的初衷,目前我国在国际形势中的地位迫使我们要尽快提高公司律师涉外法律知识水平,公司律师也要高度关注国际形势和中美关系,对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可能对中采取的措施要有预判和应对措施。

  本次培训的每一位老师在授课时政治站位都很高,17天的学习让我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同时也感受到了北大的深厚底蕴,结识了很多优秀的老师和同学。司法部和北大法学院领导对本次培训班也倾注了很多的心血,对每一们学员都非常关心。培训组织也是一流水平,无论是师资的衔接还是食宿的安排,日常事务的管理,疫情防控等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虽然是封闭在学校,但每天的生活学习都非常充实。17天的封闭培训让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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