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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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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擎所律师参加“防风险促发展——送法进企业”普法讲座活动

  为帮助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推进链内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25日,由市委政法委主办,市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办公室等承办的“防风险 促发展--送法进企业”普法讲座活动在雨湖区举行。来自泰富重工、九五精机、湘潭电机、平安电气、湖南湘牵、京西重工等20余家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链内企业负责人参加本次活动。         湖南众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才勇、贺妞围绕企业普遍关心合同及用工方面的法律问题,结合身边常见案例,分别以《合同法律风险及其内部控制》、《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与防范》为题,做出了详细的讲解,并现场解答了企业负责人提出的相关法律疑问。     课间时间,张才勇律师对企业负责人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答疑解惑   “这次讲座针对性很强,基本上都是我们企业经常会面对的问题。”“企业很需要这样的普法讲座,有助于我们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企业负责人均表示,主动送法进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助于企业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与防控法律风险能力,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开展本次送法进企业活动,是市委政法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创新便民举措的缩影,也是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今后工作中,湘潭政法系统将继续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切实为民解难事、做好事。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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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集团陈钢律师参加潇湘财经论坛担任主讲嘉宾

  3月26日,长沙经开区“金融集市”承办第三期“潇湘财经论坛”,来自长沙经开区等省内各地企业家、企业高管及专业人士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企业面临的涉外合规风险挑战与应对”等相关问题。   会上,长沙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浩进行了致辞。他结合活动主题,以“自贸试验区背景下涉外合规金融服务与风控”为切入点,从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平台创新、服务创新等角度,阐述了企业防范和化解涉外合规风险的认识和建议。希望企业紧跟国家战略发展,完善内控体系,优化市场布局,以更加积极的状态在防范和化解涉外合规风险中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论坛邀请到了湖南省财务学会首席专家,湖南省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研究员,现任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主任陈钢先生担任主讲嘉宾。他以“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企业面临的涉外合规风险挑战与应对”为主题,与参会的各位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陈钢从2014年美联储对外资银行实行新的监管模式、中兴、华为及孟晚舟事件为切入点,阐述了美国“长臂管辖”的主要形式及当前企业面临的涉外合规风险与挑战,分享了当前企业面临的出口管制、经济制裁、数据保护、知识产权等十大合规风险挑战,并从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等方面,为企业应对涉外合规挑战提供了相关建议,并与学员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互动与交流,让参会学员受益匪浅、学有所获。   本期论坛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湖南省财务学会主办、长沙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企业财务信息与资本市场效应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荟博教育科技发展公司等单位承办。此次长沙经开区“金融集市”借力论坛活动,旨在帮助企业应对涉外合规性风险与挑战,引导企业加强涉外合规建设,助力园区企业迈步“打造'三个高地'、奋进'两个率先'、加快'两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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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岩铮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律所简介   湖南岩铮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其前身为湖南广云律师事务所。2020年5月湘潭大学法学院胡军辉教授带领旗下律师团队加盟律所,2020年12月律所迁入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的九华新都汇,新办公室面积逾1200㎡。本团队采用专业化、规范化运作模式,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诚招精英加盟。       招聘岗位   01   实习律师——2名   岗位要求:   1、重点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刑法、行政法方向优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2、品行端正,心理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适应出差;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擅长文字编辑;   4、熟练驾驶者优先。   薪资待遇:月薪5000+年底奖金,由胡军辉教授亲自指导。   02   团队律师——2名   岗位要求:   1、重点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4年法本+3年法硕),3年以上执业经验;   2、品行端正,心理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适应出差;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擅长文字编辑;   4、熟练驾驶者优先。   薪资待遇:年薪12万+,由胡军辉教授亲自指导。   03   提成制律师——5名   岗位要求: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   2、认同岩铮文化及发展理念;   3、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   4、具备明确业务方向,有独立承办某一专业领域案件或非诉讼项目的经验;   5、工作主动、乐于分享、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应聘须知   简历投递   请将个人简历及个人近照一张发送至邮箱geminvip@163.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律师   电话:180 7325 5241   联系人:胡军辉教授   电话:182 7320 9999   办公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学府路新都汇5栋1单元28楼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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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残疾女孩点燃生命之光

  2021年4月6日,清明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上午一大早湘晋律师事务所来了三位特殊的当事人,他们是一家人。他们不是来法律咨询的,也不是来聘请律师的,他们是冒雨来给党支部副书记王湘屏律师和新晋合伙人彭伟律师送锦旗表达谢意的。锦旗上写着:“感谢湘晋律师事务所 王湘屏书记 彭伟律师:厚德重法 专业敬业 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钟静文及全家敬赠 二0二一年四月二日”。这个故事还要从20年前说起。   早在20年前,湘锰中学一个豆蔻年华初中生,在学校体育课练习投标枪时,不幸被同学投出的标枪击中头部,经鉴定构成三级伤残。2002年经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由学校的主管单位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按20年计算)。   光阴荏苒。当年的少女虽然残疾,但顽强的度过了司法机关预计的生命期,走进新时代的她,接下来将如何生活下去?无助的她及年迈的父母找到了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所党支部老书记,也是当年处理过此事的湘锰法务室主任王湘屏热情的接待了她们。认真听取了她的诉说后,当即表态为该案提供法律服务。   律所党支部在实施“四大工程”落实“标杆引领”支委会上,将此案提交会上讨论并形成决定:为钟文静同学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并安排王书记带领党员律师彭伟承办此案。市公共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批准对此案法律援助,并表示将跟踪、关注这一涉及民生的重大法援案。律师为当事人代书起诉状后,立即到法院立案,却被告知原应承担责任的湘锰中学的主管单位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早在2005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企业破产,法院不予受理此案。   为了能立案,王书记与法院有关庭室负责人反复交涉沟通。虽然不能立案,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所驱使,其间,响塘法庭姜庭长,不厌其烦分别与湘潭锰矿留守处、学校现在的主管部门雨湖区教育局、以及湘锰中学进行沟通,但终因无法律规定的担责,都表示爱莫能助。   案件至此一筹莫展,可怜孩子的妈妈患有绝症,为此她经常来律所,总是说自己活不多久了,她走了孩子怎么活啊!每每都是声泪俱下。法援律师极力安慰,此时除了表示同情外,其他别无他法。但还是向她表态,律师不会放弃,一定会为她找到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当事人不放心,又是给律师送钱,又是送礼,都被律师坚决拒收,多次找理由请吃饭,同样被婉拒。   随后的那些天,此案一直在代理律师的脑海中萦绕,俩人聚在一起就讨论、分析。一日,他俩在讨论此案中,王书记突然想到,当年湘锰破产时,学校的资产并没破产,应当是移交当地政府了。彭律师如获至宝,立即驱车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几经周折,终于在原湘锰破产清算组的档案中找到了有力证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职能移交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2]59号)明确规定:“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关闭破产前所属中学和小学的资产和人员成建制移交湘潭市政府管理”。随后,又调查了解到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现主管单位为区教育局。   律师找到适格的主体,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后,接下的诉讼程序便顺利进行中,一审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了公正判决:“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故对原告请求被告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鉴于原告身体状况及家庭条件,确定被告应继续给付原告相关费用十年,共计赔偿残疾赔偿金31万余元”。   2021年3月23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03民终471号民事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钟静文286862.4元。至此该案圆满代理完毕。   于是出现了开头的感人一幕,当事人的父母为感谢湘晋法律援助律师的尽心尽责,给承办律师送来了锦旗,表达他们发自内心的深深感谢。   多年以来,湘晋所以“国优所”的社会责任担当,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全所律师自觉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积极主动为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通过为青少年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每当遇到未成年人群体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湘晋律师总是尽最大的能力去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都是默默无闻的付出,每一个援助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辛酸的故事,这些故事组成了一个个动人的旋律,涤荡着每一位湘晋律师的心灵。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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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农民工追讨薪资

  “谢谢法律援助,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4月6日,来自湘潭县花石镇的农民工胡某饱含泪水,紧紧握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谢英姿的手感慨说道。   春节前夕,花石镇的胡某等10位农民工来到湘潭县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值班室反映,赵某某拖欠他们10位农民工工资长达5、6年之久。县法律援助中心随即开通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迅速受理了该申请,并立即指派了湖南力攻律师事务所的冯湘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与10位农民工谈话了解到被告赵某某从2013年开始拖欠10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2万余元。   多年来,10位农民工一直找被告赵某某索要工资欠款未果。   为加快案件办理速度,承办律师在迅速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被告赵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建议并帮助胡某等10位农民工向湘潭县检察院申请了支持起诉。   3月31日,花石法庭通知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进行案件调解。调解过程中,法援律师以法为据,充分阐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被告最终同意将自己的房产、租房合同等作为担保,承诺3个月内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欠款。10位农民工历尽艰辛,自己的血汗钱终于有了期盼!   法律援助是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湘潭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农民工工资讨薪案件23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务工资30多万元,免去其法律服务费1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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