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律师协会关于正确识别和选聘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告知书


核查律师事务所资质

正规律师事务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必须持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许可证正本。
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核查:一是实地查看办公场所是否悬挂有效执业许可证;二是登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在“律师事务所查询”栏目输入机构名称等信息,核实其执业状态、注册地址、是否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等关键信息。
需特别注意: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存在本质区别。法律咨询公司由任何合法主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即可设立,不需具备任何法律专业资格或获得司法行政许可,不能从事法律规定律师才有权代理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任何声称可“包打官司”“有关系搞定案件”的法律咨询公司,均涉嫌违规经营,请勿轻信。
核验律师执业资格

合法执业的律师必须取得司法部统一监制、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颁发的《律师执业证》,证件上载明律师姓名、执业证号、所属律师事务所等信息,并加盖钢印及年检合格印章。
选聘时应主动要求对方出示《律师执业证》,并通过以下途径验证真伪:一是查看证件年检标记,无合法、有效年检记录的不得从事律师执业;二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输入律师姓名和执业证号(缺一不可),核查其执业机构是否与声称一致、执业状态是否为“正常”、有无违规处罚记录等;三是通过网络平台选聘时,优先选择经平台官方认证的律师账号,无认证标识的个人宣传需谨慎甄别。
警惕以下情形:对方以“证在律所”“忘带了”等理由拒绝出示《律师执业证》;持有“法律工作者证”“法律顾问证”等非律师执业证件却以律师名义承接业务;微信名仅标注“法务”“主任”“督导”等职务,未使用真实姓名和律师标识,且拒绝提供执业信息核实的。此类人员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明确委托关系并签订书面合同

与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委托事项、代理权限、服务期限、收费标准、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合同需加盖律所公章,双方各执一份留存。同时,需向律师事务所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律师的权限范围和期限,该文件是律师开展代理工作的合法依据,务必仔细核对内容后签名确认。
规范支付费用并索要发票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收费标准,正规律师事务所会明确告知费用构成(如代理费、办案费、差旅费等),并通过律所对公账户收取费用。
坚决拒绝以下违规收费行为:向律师个人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账户转账;以“超低价”为诱饵吸引委托后变相收取隐性费用;要求支付“关系费”“打点费”等不正当费用。
支付费用后,应及时向律师事务所索取以律所为抬头的正规发票,无发票或发票抬头为个人的,需警惕服务真实性,留存好付款凭证及费用清单,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在选择律师服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向湘潭市律师协会(0731-58239107)电话咨询,寻求帮助。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法律服务秩序。


编校:刘警文 汤亚军
责编:陈彩虹
审核:罗薇
投稿:hnxtslsxw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