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潭开展法律援助立法调研
4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潭开展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激扬,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国雄,市领导傅军、赵欢、陈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成秋兴参加。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刘杰义,市司法局局长钟晋,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自力陪同调研。
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中心),调研组与窗口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查阅诉讼案卷、参观行政复议听证室,了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工作情况,对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给予肯定。在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调研组详细了解法治护企,主动参与法援、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服务,开展普法以及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等情况,询问律师在法援中遇到的问题并征求意见建议。在湘潭县司法局易俗河司法所,调研组走访了解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人民调解等情况。
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关于贯彻实施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听取部分省人大代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代表、受援群众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聚焦提升案件质效、提高知晓率、适当扩大事项范围、加强与办案机关的沟通衔接等重点关切问题开展了充分交流探讨。省人大代表、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莹作为调研组成员,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巧、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律师田田等作为律师代表发言,对《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提出了意见建议。
周农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工作成效,认为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设性,调研组将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充分吸纳。
周农指出,法律援助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法治工程,是保障老弱病残贫等弱势群体平等实现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修订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对于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农要求,一是要坚持重点和全面相结合。要紧扣立法目标任务,始终把保障困难群体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作为地方立法的重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破解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难题,确保法规有效管用。要通过立法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要坚持质量和效率相统一。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有序运行,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要坚持人民立场,体现更多便民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受援群众。要健全机制,降低援助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要坚持继承和创新相协调。要坚持地方立法“不抵触”原则,对上位法有关条款进行具体细化、补充。要落实“小快灵”立法要求,创新体例,更加突出可操作性。要把我省各地创造的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用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突出湖南立法特色。
来源:湖南人大 湘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