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概况
ASSOCIATION OVERVIEW
公益法援│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唐汝婷律师获赠锦旗
案情回顾:
彭女士曾与纠纷案件原告何女士一同就职于湖南某公司,该公司存在向在职员工集资的投资项目。何女士和彭女士相继从公司离职后,彭女士通过尚在公司工作的易女士参与了一段时间投资。彭女士希望通过易女士从公司撤回全部投资款时,何女士得知了该情况便提出接手彭女士的投资,遂向彭女士直接支付投资款。之后,案涉投资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何女士无法收回投资款,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彭女士退回投资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彭女士从公司离职后,因公司存在向员工集资的投资项目,彭女士遂通过其好友即公司员工易女士对项目进行了投资。2012年彭女士通过电话联系易女士,希望将其全部投资款撤回,刚好被何女士听到,何女士当即表示自己希望接手彭女士的投资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何女士便将全部投资款支付给了彭女士。之后,案涉投资项目被认定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彻底告吹,何女士因无法接受自己投资的款项血本无归,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彭女士返还投资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纠纷产生后,彭女士长期待业在家照顾残疾孩童,没有收入来源,遂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以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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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