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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瑛收到当事人赠送的印有“大显正义 为民解忧”大字的锦旗。当事人亲手将锦旗送至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以感谢熊瑛律师提供的细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案为医疗美容合同纠纷,熊瑛律师代理的是消费者方(以下简称A某),参与了本案的一审程序。A某在XX美容院购买了线雕隆鼻、水光针、玻尿酸等多个医美项目。做完后A某发现该美容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和美容服务并未达到承诺效果,反而给A某身体带来损伤,且该美容院已注销,A某主张权益无门。遂委托湘晋所维权,熊瑛律师办理此案,查询到B某系该美容院的经营者,且查实该店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欺诈消费者,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现该店已注销,应由B某赔偿A某遭受的损失。熊瑛律师为维护A某的利益,多次前往当地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卫计局等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最终法院采纳了熊瑛律师的意见,为A某争取了最大限度的赔偿。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姓名做了隐名处理,照片做了虚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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