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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监事会在监督促进律师行业规范发展,有效监督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处、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相关责任人遵守本会章程及是否认真履职方面要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经七届湘潭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就各监事的监督工作范围作分工如下:
监事长 晏军 负责监事会全面工作,负责监督或指派监事监督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处的履职等各项工作。
副监事长 扶婷 负责联系并监督女律师专门委员会、青年律师与人才培养委员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民商专业委员会。
监事 匡继美 负责联系并监督维护会员权益委员会、会员纪律惩戒委员会、财务与资产委员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
监事 文永军 负责联系并监督参政议政与公益事务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涉外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负责监事会新闻中心工作。
监事 易朝金 负责联系并监督战略发展和行业规则委员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第七届湘潭市律协监事会决定选任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彭帅岚律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胡笛律师为兼职秘书。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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