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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
8月21日,湘潭市律师协会党委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暨党建工作”大会。会议宣布了律协党委班子成员的调整,会上通报表彰了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相屏同志,荣获湖南省“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并记一等功。市律协党委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的2个先进党支部、9名优秀共产党和3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会议总结了全市律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所取得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服务新战略、实现新目标,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党建水平,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管理层次。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办主任刘良丰同志到会并作重要指示。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刘新明同志在会上指出:市律协党委必须理直气壮的抓好党建工作,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建设,确保规范化发展;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确保律师行业政治方向;加强组织生活,确保模范作用的发挥;深入开展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党的先进性。以组织建设、创先争优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市律协党委专干 肖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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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
2012年8月21日上午,中共湘潭市律协党委副书记、湖南相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彭春秋应邀在“湘潭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暨党建工作会议”上给全市律师党员主讲了以《新时期党员律师的作用》为题的党课,得到了参会党员同志的高度评价。 彭春秋同志通过回顾党的革命历史,并结合自身二十余年的律师工作经验,认为新时期律师党员在社会建设中应起到政治引领、业务创新和公益示范的作用。彭春秋同志指出,政治引领是旗帜和方向问题,新时期党员律师要继承董必武等老一辈律师党员的爱国革命思想,在工作中坚定不移的拥护党的领导,同时促进非党员律师对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认同。在业务创新方面,彭春秋同志认为,业务创新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对律师党员提出的必然要求,律师党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拓展专业知识,才能为市场经济环境的安全运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彭春秋同志还强调,党员律师要发挥公益示范作用,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扎扎实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正确传递党和政府的指导思想,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后,彭春秋同志指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顺应了历史潮流,我国律师在历史潮流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中国律师的春天已经到来,号召全市律师党员抓住机遇,顽强拼搏、锐意进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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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律协党委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突出学习重点和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抓学习,在全市律师行业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 12月26日上午,市律协党委组织了全市广大律师听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邀请了市局党委书记刘新明同志宣讲十八大精神。刘书记深入宣讲了党的十八大的主题;概括十八大做了三件事:一是选举了新一代领导班子;二是做了政府报告,提出了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奋斗目标,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不断和谐、文化生活不断增强;三是修改了党章,宣讲了修改党章的重大意义及新修订党章的重要内容;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刘书记对全市律师提出了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三点要求:一认真领会十八大精神,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二坚持正确的导向,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三坚持按行为准则办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听了刘书记的党课,全市律师自主掀起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十八大精神已刻入到我们每一个律师党员心中。律协党委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作为我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全市广大律师党员必须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的丰富内涵,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律师行业科学发展、跨越提升的新局面。 湘潭市律协 肖丽华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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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
做好党建工作,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记中共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拥有15年发展历史的律师事务所,在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彭春秋的领导下,始终着眼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探索有特色、有生命力的发展道路,确立了“党建促所建带群建”的工作方针,抓好党员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律师综合素质,以党员律师为旗帜,带动非党员律师积极向上,从而形成百花齐放的欣欣向荣景象。全所同仁迎着经济发展、法治进步、社会转型一连串改革大潮,思想上立场坚定,业务上逐步拓展,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社会效益,为湘潭市的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一、着眼大局,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近年来,湘君律师在彭春秋书记的带领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立足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法治湖南”建设、“幸福湘潭”建设的大局,围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其中彭春秋书记被中共湘潭市委、市人民政府聘任为“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专家组成员”。 2010年5月,湘君律师参加了湘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的“优秀专家服务社会联系项目”,就湘潭市体育场馆改造项目所涉法律事务为湘潭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了专家咨询服务;2011年,湘君律师分别受市总工会和市国资委邀请,就《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湖南省专利条例》提出修改意见;2011-2012年,湘君律师就湘潭大剧院资产处置、万楼新城建设项目、市生猪屠宰场的调整、园区闲置土地的处置等发表专家意见;2012年4月至11月,湘君所律师先后参加了关于征求《湘潭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调整湘潭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调整事项听证会、关于咨询燃气开通费法律问题的论证会、湘潭市城区招商引资中土地处置的专家论证会。湘君律师在每一次应邀参加的政府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会上,都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大局为出发点发表法律意见,发表的所有意见均得到了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采纳。 二、专业勤勉,为重点项目保驾护航 湘君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的技能水平和勤勉的工作作风为社会提供涉法服务,在服务中增强专业技术水平和拓宽专业服务领域,从而具备为涉及巨额资金的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能力。近三年内,湘君律师依托专业勤勉的职业精神,为涉及200亿余元的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依法征拆、补偿和投融资业务操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保障了各个项目依法有序进行,有力推动了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步伐。 湘君律师事务所先后为湘钢技改扩建项目、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和沿江风光带改造项目、湘潭市体育中心场馆改造和桥头公园建设项目等四大投资近80亿元的省重点工程提供征拆、补偿、建设、融资等优质法律服务;为投资近10亿元的湘潭市东二环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9亿元、12亿元城投债发行项目、湘潭国家高新区“千亿园区”项目、长株潭城际铁路(岳塘段)建设项目等市重点工程提供征拆、补偿、建设、融资等优质服务。这些工作中的研究成果、先进经验也被运用到其他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和证券发行业务工作中,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三、排除干扰,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是律师的职业要求,湘君律师始终坚持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排除干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湘君律师在彭春秋书记的带领下,成功办理了一大批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湘乡云门寺管理权纠纷案、毛泽东开国大典铜像著作权案、湖南铁合金集团公司被控专利侵权案、湘潭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改制纠纷案、湘潭高新园区公司征拆补偿纠纷案等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都体现了湘君律师不怕艰难险阻的敬业精神和灵活多变的法律思维,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四、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它要求了解人的需求、注重人的价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就要充分了解人的诉求,尊重人的权益。湘君律师在律师工作中,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信访值班、困难帮扶中心值班,并在湘潭国家高新区设立了湖南省首个以律师名字命名的“彭春秋律师调解工作室”,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 自2003年8月,湘君律师事务所与湘潭市总工会建立合作关系以来,湘君律师事务所为湘潭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已有十年,初步统计累计值班计430余次,接受咨询共1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起,为弱势群体挽回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其中,湘钢梅塞尔公司与佟某劳动争议案是全国综治办挂牌督办的湘潭市35个案件之一,在周红凌等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为佟某表达了诉求并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结束了佟某7年的艰难维权路;彭春秋、张娴律师代理的邓波、刘正明等150余名农民工免费讨薪案,经过半年的努力最终为其挽回了100余万元的全部工资和损失,有效维护了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2011年2月15日,全国总工会领导李世明在视察湘潭市总工会,接见值班律师彭春秋时,对事务所长期坚持免费为全市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做法给予了高度称赞。 湘君律师始终将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己任,积极投身捐资助学、抗震救灾、义务献血、千万帮扶和法律援助1+1等社会公益活动,全所律师已累计捐资4万余元。这是湘君律师关注弱势群体的一个侧面,见微知著,从中亦可感受湘君人以人为本,竭忠回馈社会的拳拳爱意。 五、加强建设,树立律所品牌 彭春秋在建所之处,便深知: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他不仅注重自己道德修养、政策水平、专业能力的与时俱进,更看重全所律师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15年来,经过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湘君律师事务所在业务管理规范、专业优势挖掘、新生力量培养等方面摸索出了自己的发展模式,走在了湘潭律师事务所的前列,相继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湖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湘君律师事务所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规范业务管理流程。全所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开票、统一结案归档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律师执业诚信保障、利益冲突审查、财务管理、投诉查处等规章制度,在合伙人对律师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监督下,严格把好办案律师的工作作风关,杜绝违反职业纪律事件发生。正因为重重制度的保障,该所一直保持“零投诉”、“零惩戒”、“零处罚”的良好记录。 湘君律师事务所注重深入挖掘专业优势,丰富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服务质量。以彭春秋为带头人的湘君律师专业团队在知识产权、项目投融资、行政执法等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创造佳绩。在专业提升、专业服务的道路上,湘君律师步子越走越稳健,道路越走越宽阔。 湘君律师事务所注重年轻律师队伍建设,壮大新生力量。湘君律师事务所通过为实习律师指定指导律师、组织每周六的学习会议、参加学习讲座等措施在专业上提高实习律师的能力;通过提供实习补助、免费午餐等方式提供生活上的保障;通过开展各项党建活动,让实习律师更快、更好的融入到律师团队中来,从而得到很好的发展。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党的十八大号召全党、全国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律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军,中国律师在历史潮流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中国律师的春天已经到来。“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江平语)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在我国真正走向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定会更加努力,珍惜今日获得的荣誉,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再接再厉,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湘潭早日建成“两型社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无愧于时代、不辱使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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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
近年来,市律协党委在省厅、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湘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 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被表彰的情况如下: 1、潭市发〔2016〕9号文,《中共湘潭市委关于表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市律协党委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2、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中,文永康被湘潭市律协党委推荐参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3、2016年是新一轮“五好党支部”、“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创建申报年,市律协党委申报湘晋律师事务所党员曾锡兰律师为“党员先锋岗”;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五好支部”创建单位,创建期一年。 4、根据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律协党委推荐: 先进党支部: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阎忠于 晶石律师事务所 周绥之 绥之律师事务所 谢 娟 广云律师事务所 罗 薇 湘剑律师事务所 林 运 湘晋律师事务所 曾 磊 湘君律师事务所 陈 钊 同升律师事务所 潘 旭 湘瑞律师事务所 优秀党务工作者:张大武 谛议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匡继美 同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实现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市律协党委号召:全市党员律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推动赶超发展的干事激情,以更加坚强的党性、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克难奋进,为实现“精美湘潭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