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风采
MEMBER STYLE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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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全球精品律师联盟EGLA执行主席季成律师一行来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莅临指导

  2019年2月25日,EGLA执行主席、德和衡联席所主任季成专程拜访了EGLA成员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与湘晋律师事务所主任文永康、副主任文永军、执行主任王亚林等合伙人团队进行了热烈的座谈交流。       文永康主任向季成主席介绍了湘晋所建所以来所取得的成就、获得各项荣誉及湘晋所的主要业务领域,并参观了湘晋所。季成主席向湘晋所合伙人团队介绍了全球精品律所盟(EGLA)成立后的部署与规划。季成主席表示,2019年EGLA将会发展更多国际成员律所,打造一家由中国律师主导的全球百家律所联盟。同时,双方就EGLA团队培训、倍思共享、业合作等方面相关情況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多个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希望EGLA在2019年能开展更加丰富多彩、更加多样化的业努培训活动。方便成员所间的交流、学习及沟通。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目前是湘潭市规模最大、执业律师最多、办公条件最好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湘潭市唯一、全国100强)、“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国有企业改革法律服务优秀单位”等称号,是省政府认定的湘潭市法律服务行业唯一“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是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破产管理人,具有兵器工业集团总公司(湖南唯一)、各大商业银行、湖南股权交易所等办案人资质。湘晋所秉承“团结、诚信、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始终贯彻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的执业宗旨,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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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面对面 湘君所曾磊律师积极发声

  3月7日下午,由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的“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面对面’座谈会”在福尔莱大酒店隆重举行。会议由株洲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阳曼生主持,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胡志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赵智星、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敏、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颜建华、钱鹏熙参加了座谈。本次座谈会还邀请了媒体记者、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和部分网友代表。作为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我所律师曾磊、周虎也受邀参与了座谈。       会上,株洲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就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而曾磊律师则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并就本次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谈了几点看法:一是从中央到地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大背景出发,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特点,介绍了现阶段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依据;二是从目前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车辆所有权与车辆经营权不一致的乱象,阐释了改革的必要性;三是从法律角度深入对比分析了本次改革模式的优越性。曾磊律师的专业讲解和深入浅出的“以例释法”引起了与会人员,尤其是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的强烈反响,大家纷纷鼓掌,表示会信任政府、信仰法律,以实际行动支持本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目前,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在湘君所的协助下,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本次座谈会在株洲新闻联播做了专题播放,腾讯·大湘网、株洲传媒网等媒体也相继进行了报道。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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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君所曾磊律师受邀参加《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促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立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5月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六楼第一会议室就《条例(草案)》规范养犬相关内容,举行立法听证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和莲主持本次听证会。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星庚出席听证会并讲话。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委法规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等单位列席了本次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库专家,湘君所党支部纪宣委员、执行主任曾磊从《条例(草案)》养犬条文的修改、规范养犬相关内容是否应纳入《条例(草案)》、若制订相关犬只管理的办法或条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了确定犬只管理的主管部门、实行犬只分类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养犬登记和定期检疫制度以及犬只管理的平台、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或公益组织设立犬只收容场所、推动与犬只相关的服务行业发展等具体意见和建议。       其他14名听证代表也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刘和莲在总结时指出,本次听证会,大家踊跃发言,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为本次《条例(草案)》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法定程序,及时归纳总结本次发言内容,制作听证报告,为做出最后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新闻媒体对本次听证会现场进行了全程播报。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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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所参加“《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暨LEX湘江夜话之破产实务三人行” 高峰论坛

  2019年6月1日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暨LEX湘江夜话之破产实务三人行”高峰论坛在长沙万达文华酒店举行,我所主任文永康、副主任王亚林、副主任陈优、刘春林、王羿、陈定祥、杨伦淼等律师应邀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旨在探究《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增进法院、管理人和专家学者的对话沟通,提升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能力,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学者、律师、会计师共计6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当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就《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究,提出了《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对于提升我国营商环境评估指数的重要意义,并对债权人会议表决制度、破产管理人履职边界等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讲解。   当日下午,第37期LEX湘江夜话之“破产实务三人行”高峰论坛顺利进行。本次论坛联合法官、学者、管理人三组嘉宾共同开启了四轮话题的精彩分享,分别围绕“破产案件中法官与管理人职责定位与分工”、“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担保债权清偿问题”、“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权利体系构建”、“破产债权利息认定的法律探究”四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与现场观众互动交流。   我所在企业破产业务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一支成熟、稳定的业务团队,在企业破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在业界享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次高峰论坛上,我所破产业务团队通过与知名学者、法官及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就破产相关疑难问题达成了共识,增强了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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