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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扶婷律师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

榜样力量||扶婷律师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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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5-18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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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大会表彰了200名“全国自强模范”,200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60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湘潭市助残公益法律服务团团长扶婷凭借其坚韧不拔的毅力、卓越的专业能力,以及对法律事业的无限热忱,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

“全国自强模范”表彰大会每五年举办一次,是我国给予残疾人事业战线突出贡献者及集体的最高褒奖。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精神力量,勇敢克服困难挑战,积极追求人生梦想。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会见大会代表并同大家握手合影。

 扶婷,女,汉族,1986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肢体残疾三级,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湘潭市助残公益法律服务团团长。曾参加雅典残奥会、釜山远南运动会等比赛获金牌18枚。退役后考入湘潭大学,硕士毕业后,扶婷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博士毕业后在湘潭大学任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她坚持公益法律助残18年,创立“扶婷公益法律服务与调解工作室”,带领金州(湘潭)律所30余名律师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为21家涉残机构提供公益服务,参与公益法律宣传活动近100场,受益群众达8000余人次,因其突出贡献,扶婷曾获得全国“百姓学习之星”、“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湖南省自强模范”、“湖南省最美志愿者”、“湖南省道德模范”等荣誉。

此次扶婷律师获得表彰,不仅是对其个人的高度认可,对整个律师行业而言,更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为整个律师行业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它激励着广大法律工作者,无论面临何种困难,都要坚守法律信仰,不忘初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法治中国,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扶婷律师表示,她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继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湘潭市律师协会号召全市律师以扶婷律师为榜样,学习她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践行“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的使命担当,秉持精益求精的专业素养,以更饱满的热情投身法治事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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