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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化解疑难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司法局拟推动建立市县乡三级调解员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本会拟向其推荐市级调解员专家库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协会审查后报送市司法局。
二、入库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调解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热心公益事业,热爱调解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非失信人员;
5.有能正常参与开展调解工作的身体条件,一般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5周岁。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对相关人选严格把关;
2.县市区司法局根据要求也会成立调解员专家库,与本次报送入选市级调解员专家库不发生冲突;
3.请在3月27日12点前报送《专家调解员审批表》盖章扫描件及《调解员专家库汇总表》电子档至协会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某律所调解员申报资料”。
联系人:袁元
协会邮箱:hnxtslsxh@163.com
附件:
1.专家调解员审批表
2.调解员专家库汇总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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